對於被拋棄的親人來說,被遺棄以及隨之而來要尋找他們的失蹤親友,是難以忍受的。
「我很震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說,她22歲的兒子失蹤了,此後一直沒有聯繫過她。
「他兩次就業都以辭職失敗收場,他一定為自己的失敗感到痛苦。」她開車到他住的地方,搜查房子,然後在她的車裡等了幾天,看他是否會出現。他從來沒有出現過。
她說警方沒有提供幫助,並說他們告訴她,只有懷疑是自殺時,他們才能介入。但由於沒有紙條,他們不會提供幫助。
「我知道這是防止跟蹤者,擔心訊息被濫用。這也許是一項必要的法律。但罪犯、跟蹤者和無法尋找自己孩子的父母是不同的,出於私隱而令他們都受到同樣的對待,這是什麼道理?」她說。
「根據現行法律,沒有錢,我所能做的就是檢查屍體是否是我的兒子,這可能是唯一留給我的東西。」
失蹤者
對於人間蒸發者自己來說,在他們離開過去的生活一段長時間後,仍然會有悲傷和遺憾的感覺。
「我一直覺得我做錯了什麼。」把妻子和孩子留在小鎮上的商人杉本說。
「我有一年沒見過 (我的孩子)。我告訴他們我正在出差。」
他強調,唯一的遺憾是離開了他們。杉本目前住在東京住宅區的一處隱蔽處。
協助杉本逃離家園的那家「夜間搬家」公司,是由一位叫埼玉的女士經營,她也要求只用姓氏接受訪問,她本人同樣是一位在17年前自行人間蒸發的人。
當年在經歷了一段身體遭受虐待的關係後,她「消失」了。她說: 「某種程度上,我是一個失蹤人士,即使是現在。」
「我有各種類型的客戶。」她繼續說,「有些人會逃避嚴重的家庭暴力,或是出於自我原因和私利(而消失)。我不會評論他們。我從不會說,你們的案子不夠嚴重這些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掙扎。」
對於杉本這些人來說,她的公司幫助他應對自己的掙扎,但即使他設法消失,這並不代表昔日生活的痕跡會不存在。「只有我的長子知道真相,他才13歲。」他說,「我忘不了的是,他對我說,爸爸自行決定自己的生活,我無法改變。這聽起來比我成熟,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