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餘專欄:莫忘「人民利益」高於「兩黨利益」

2014-12-22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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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如此。例如全民選出的奧地利總統就是虛位,內閣制國家更有不少虛君。虛位不表示純粹擺飾,重要儀式(包括對外代表國家)仍需他們,他們的地位仍很尊崇,且因超越或擺脫了「政黨鬥爭」(世界最醜陋下流的行為之一),他們經常成為凝聚人民向心力的中心。同時,如果台灣人民不能接受虛位總統,那就表示台灣人民還沒有做夠「臣民」,尙無資格談論民主政治,總統職位對人民而言還是一個「家父長」及「崇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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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與人民喜好之不同,在於「政黨利益」與「人民利益」不同,也就是政治學者莫斯卡所說的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不同。政黨及統治階級相對是緊密的精英團體,人民是分散的個體,後者較易被前者「眾口一詞」所壓制或混淆(例如民進黨過去主張內閣制,現在眾口一詞質疑推動內閣制是別有居心)。尼布爾的「團體比個人更不道德」指出,關鍵在集體的利己主義比個人的利己主義更缺乏自省能力及理性克制,因此更易認定不道德為道德,並為此不擇手段。


換言之,政黨利益與人民利益站在對立面,所有暫時討好人民的舉動都是騙選票,人民千萬不要以為政黨是人民的朋友或人民代表。人民永遠莫忘人民(最大多數人)利益高於政黨(少數人)利益。像「公民組合」提出國民二黨勿短線操作修憲議題,應優先就爭議性較低的議題凝聚共識,先做好包括降低政黨門檻至2%、採用聯立制以政黨票決定席次、降低投票年齡、降低修憲門檻等四項,就是「人民利益高於政黨利益」的建議。至於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只要人民力量足夠,人民也一定會朝有利人民監督及替換政府的方向修憲。


尼布爾針對政黨及統治集團的「集團不道德」提出藥方:權力有兩面性,它一方面為治理所不可或缺,二方面易導致腐敗不公(壓迫及剝削)。因此必須在體制內妥善分權及制衡,創造「權力均衡」(比權責相符更進一層),同時在體制外加強人民對權力的控制和監督。台灣經過九合一大選後,體制外的人民力量已經大幅提升,如何讓體制內的修憲更貼近「人民利益」而非「兩黨利益」,應是人民關注的下一焦點。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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