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檢討毒品政策:嚴刑峻法不如除罪化

2014-10-3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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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內政部研究顯示,重罰不足以抑制毒品使用情況(YouTube)

英國內政部研究顯示,重罰不足以抑制毒品使用情況(YouTube)

英國內政部發表一份檢視並比較多國管控非法藥品政策的報告,研究結果指出,沒有證據支持加重持有及販售非法藥品的刑責與罰款,便能有效降低毒品氾濫情況。另一方面,將少量毒品持有除罪化的葡萄牙,境內毒品問題有顯著改善。另一份同步發表的專家報告,則顯示英國政府將考慮全面性管制合法毒品(legal hig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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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國際研究報告打破了43年來,主張嚴刑峻法方可打擊毒品問題的官方論述。報告檢視13個國家管制非法藥品的政策進路,並與英國做法相比較;研究歸納,毒品氾濫的情形受到複雜因素影響,不僅僅與法令管制相關。沒有證據顯示,重罰可抑止毒品使用。


報告也發現,在葡萄牙將毒品使用視為國民健康議題,而非犯罪事件以後,葡國境內的用藥者健康得到「顯著的」改善。目前在葡萄牙,持有少量毒品已不再受到刑事制裁。在採行毒品除罪化、鼓勵健康的進路,以及其他輔助政策後,葡萄牙各類型的毒品使用量都下滑,與毒品使用有關的愛滋等疾病感染案例也減少。


這份報告已由英國內政大臣梅伊(Theresa May)及次長貝克(Norman Baker)核可。貝克表示,英國過去40餘年來的毒品法辯論,皆立基於「懶惰的右派預設」上,認為只要加強刑罰,就可以減少毒品使用,但此種說法並無可靠證據,事實還可能正好相反。


貝克指出,用藥者獲判罰款、或是被關進牢裡,並不會因此戒除毒癮,「如果我們真的想要改變人們的行為,就必須從健康層面著手。」他也提到,較健康、沒有酒癮的年輕一代,投身毒品的意願也較低;毒品問題中,還有更廣義的社會因子應被納入考量。


合法毒品風險高


另一份共同出版的專家報告,主張對合法毒品進行管制。目前,一旦一項合法毒品被認定為非法,製造者只需稍加改變化學合成成分,便可製造出另一項新的藥物。這份專家報告則考慮,未來藥物控管標準應視其引起的大腦反應而定,而非化學結構。


貝克多次強調合法毒品的威脅性,並指出某些含大麻素的合成物,比傳統大麻的效力高出100倍。貝克表示,英國政府將評估全面管制合法毒品的可行性,範圍包括合法毒品專賣店(head shops)與網路販售。這類商店販售毒品相關器材、菸草、合法娛樂性藥物與新紀元(New Age)草藥等。貝克說,在全面管制生效後,「他們可能只剩捲菸紙可賣。」


英國毒品防治史的重要一刻


這份針對非法藥物的研究報告,是自由民主黨於2010年選戰時提出的承諾。報告檢視有別於現行法規的其他作法,也觀察美國華盛頓、科羅拉多2州及烏拉圭的毒品除罪化實驗。報告表示,雖然目前還無法歸納除罪化近路是否成功,但將會持續追蹤。


致力推動藥物合法化近20年的的智囊組織「變革」(Transform)創辦人克什里克(Danny Kushlik)認為,這份研究報告是英國藥物政策史上的一個里程碑。也是內政部首度承認,加強執法不一定可以打及藥物濫用;同時認知到,毒品除罪化不代表用藥情況將因此惡化。不過,具體的改革還需要跨黨同意才能落實。


英國內政部發言人則表示,現任政府絕無毒品除罪化的計畫;葡萄牙的成功案例,並非僅來自毒品除罪化的決定。據內政部說法,英國現行的毒品政策是有效的,藥物濫用情形也有所改善,但政府也在觀察其他國家的相關政策。


英國藥物濫用法分3等級


英國至今仍沿用1971年頒布的藥物濫用法(Misuse of Drugs Act),但管制的範圍與種類已有大幅修改。該法將管制藥物分為3個等級。海洛因(heroin)、快克(crack)、古柯鹼(cocaine)、迷幻藥(LSD)與魔菇(magic mushrooms)等被視為最危險的A級毒品,持有者可能判處最高7年刑期或/與無上限罰款。交易A級毒品最高可判終生監禁。


B級毒品包括安非他命(amphetamine)、巴比妥鹽(barbiturate)、可待因(codeine)、K他命(ketamine)與大麻(2004-2009年間曾降為C級)。持有者最高可能判處7年刑期或/與無上限罰款。製造及生產B級毒品最高可判14年刑期。但大部分遭起訴者不會入獄。


C級毒品包括常作為迷姦藥的GHB、煩寧(diazepam)、鎮靜劑(tranquilliser)與6月新加入的夸特(Khat)。持有此類藥品最高將面臨2年刑期與/或無上限罰款。但一般僅罰小額罰款及警告。供貨者最高判處14年刑期。批評者認為,此3等級劃分並無法反映不同物質的風險及上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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