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在中國》6年來歷經撤案、媒體壓新聞,央視當家主持人朱軍性騷擾案終於開庭

2020-12-02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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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集2014年證據的這個過程中,我無數次重覆自己的經歷。每次說來,都是一場折磨和羞辱,」她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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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超目前在英國攻讀碩士學位。她對BBC說,如果法庭判弦子失敗,那這就意味著朱軍對她倆的名譽權侵權指控會正式展開。「但即便我在英國,我也做好了繼續回應的凖備。」

朱軍否認了所有指控。BBC在開庭前分別通過電郵和電話聯繫了朱軍及其律師,但均未得到回復。

12月2日,中國主持人朱軍被控性騷擾案兩年後開庭,原告弦子的支持者前往法院門口表示聲援。(取自微博)
12月2日,中國主持人朱軍被控性騷擾案兩年後開庭,原告弦子的支持者前往法院門口表示聲援。(取自微博)

「仍未道歉」

中國法律只是籠統地禁止在工作場所不當性行為,但耶魯大學法學院蔡中曾中國中心研究員龍大瑞(Darius Longarino)表示,目前,對於什麼構成性騷擾,中國法律上一直沒有嚴格定義。龍大瑞曾長期研究中國在處理此類案件時不斷變化的法律框架。

「到目前為止,只有少數與性騷擾相關的案件走上了中國的法庭。你經常看到的是,如果一個工作單位懲罰了被控者,那麼被控者就會起訴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或者被控者會起訴公司和指控人損害其聲譽。」

事實上,「性騷擾」一詞在2005年才出現在中國保護婦女權益的相關法律中。龍大瑞補充說,從那時起,地方和省級法規就開始強調執行該法,但在基層幾乎沒有變化。

根據非政府組織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的數據,在2010年至2017年期間,中國公開的5000多萬份判決書中,只有34份涉及性騷擾指控。其中,只有兩起案件是受害者起訴涉嫌性騷擾者,而這兩起案件最終都以「證據不足」為由被駁回。

然而,有跡象表明情況正在改變。在去年另一起備受關注的案件中,一名女社工起訴了中國西南部四川省一家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理事長,她最後獲得勝訴,其中要求這位理事長道歉。中國媒體稱這是自#MeToo運動在中國開始以來的第一次法律勝利。

但據中國媒體在今年7月初的一篇報道,儘管法院命令性騷擾者在15天內做出道歉,但受害者在勝訴一年多後仍未收到道歉。

12月2日,中國主持人朱軍被控性騷擾案兩年後開庭,原告弦子的支持者前往法院門口表示聲援。(取自微博)
12月2日,中國主持人朱軍被控性騷擾案兩年後開庭,原告弦子的支持者前往法院門口表示聲援。(取自微博)

「關鍵時刻」

今年5月下旬,中國全國人大通過了新的《民法典》,並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新《民法典》將性騷擾明確定義為「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進行的行為,並明確政府、企業和學校有防止性騷擾的責任。

但批評者認為,這仍然不足以有效保護性騷擾案件的受害者。「(《民法典》)規定,企業必須採取措施解決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問題,但沒有說明如果不這樣做,公司將面臨什麼樣的責任,」龍大瑞說。

2018年,一項針對100多名來自沿海發達城市的受訪者的調查顯示,81%受訪者的公司沒有性騷擾防治機制,12%有性騷擾防治機制,不過沒有真正實施。調查顯示,真正建立性騷擾防治機制並有效運作的公司只有7%。

儘管存在這些缺陷,但龍大瑞表示,弦子案能走到今天這一步是一個令人鼓舞的跡象,這表明情況正在發生變化。「現在是另一個關鍵時刻,我們將拭目以待中國法院能否進行公正和嚴謹的庭審。」

「只有這樣,法律才會為性騷擾受害者提供有意義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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