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氣囊、火星塞都是他家發明!看BOSCH創辦人苦心規劃,如何讓富貴傳三代

2020-12-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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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國運風雨飄搖的1942年,老羅伯特去世。遺囑管理委員會在其去世3年後,也就是二戰結束後,開始依照他的遺囑,重組了博世公司控股結構,正式建立博世集團的永續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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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納粹德國頒發「勞動先鋒」獎章的羅伯特(圖片來源:BOSCH官網)
獲納粹德國頒發「勞動獎章」的老羅伯特(圖片來源:BOSCH官網)

依照新版傳承機制,博世集團的權力分配由4大板塊穿透:分別是「博世公司」、「家族控股公司」、「基金會」、「工業信託」,且博世集團的經營權,所有權以及控制權彼此分離,採取三權分立制度。

1964年,委員會將集團92%股份先轉移至博世資產管理公司,並最終改組成為博世基金會(Robert Bosch Stiftung);原始家族成員與博世集團,僅留下各7%與1%的持股,博世集團則維持私有不上市,整個重組作業為期超過20年。

雖然表面上,博世集團絕大部份持股為基金會所有,但這92%股權只能象徵基金會分配到大多數盈餘,無法參與公司決策;股東投票權仍舊屬於博世信託(92%)與博世家族成員(7%)。至於博世公司的管理責任,全由專業經理人承擔,家族成員不涉入。(延伸閱讀:小孩年滿15歲一律學會計、讀損益表!這個德國家族只用一招,讓公司興旺350年)

老羅伯特過世後,第一任執行長由當年的創辦人私人秘書漢斯擔任,每任執行長任期約十年,執行長任期內兼任管理委員會主席,亦兼任信託之管理夥伴之一,熟悉決策操作,管理委員會共有10名成員(註:德國董事會運作為兩會運作系統,分為管理委員會及監事會兩會,前者成員主要為管理團隊,後者通常為股東及銀行代表)。

依章程規定,執行長任期屆滿後轉任公司董事長,同時擔任監事會主席,亦兼任工業信託董事,監事會成員共13名。信託董事,基金會成員共9員,主要由家族委託人、社會賢達及退休的管理團隊擔任。為了讓四個機制運作流暢,家族掌門人為家族控股公司董事長,同時在監督委員會、信託及基金會各擔任一職。

至於工業信託,主要掌握博世投票權,董事會有限夥伴(LP)有八席,三席是高階經理人,兩席是公司監事會成員,三席屬於外部人士。管理夥伴(GP)有兩席,一席屬於公司監事會,一席是外部人士。工業信託主要在監督公司營運及決策,其成員與資深管理層及監理會成員重疊極高。

至於博世基金會,持有公司主要股權(92%)。身為非營利機構,基金會嚴格遵循創辦人遺囑,大力倡導社會民主,重視促進健康、教育、民族諒解等各方面社會事業發展。基金會以超過200名員工的人力,管理每年超過800個工作項目。而且此基金會非單純的救助金錢、物資而已,更多是國際交流,迄今,博世基金會總資助金額累計超過18億歐元,其中超過60%資助涉及國際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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