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4日,蔡英文提告賀德芬和林環牆誹謗她的博士學位為假,後又追加提告彭文正,即將屆滿一年,還沒有開過一次庭。尤其是,蔡英文是以現任總統之尊,提告三位大學教授,其中賀德芬和彭文正兩位曾任台大教授。此一司法事件,對台灣民主法治的品質和發展,都是非常嚴肅和嚴重的考驗。特寫四篇文章以茲提醒,司法體系有責任要釐清蔡英文的博士學歷真偽,大昭公信。
1983年,蔡英文26歲,是蔡英文學術生涯非常不可思議卻關鍵的一年。如果可以證明為真,蔡英文就是學霸。如果不能證明為真,蔡英文就是騙子。
關於蔡英文取得博士學位時程的四個版本,雖然,自傳洋蔥炒蛋、賴幸媛、劉鐵錚、總統府記者會四個版本的取得博士學位的時程,兜不攏。但是,應該要排除自傳洋蔥炒蛋、賴幸媛和劉鐵錚偏屬記憶的說法。蔡英文取得博士學位的時間基準,應該還是要以白紙黑字、鐵證如山的證據為基準,那就是,蔡英文1983年在台灣曾經發表過的期刊文章和聯合報讀者投書,佐以具有法律責任的總統府記者會上,發言人黃重諺提供的取得博士學位的時程。
那麼,我們就會得到蔡英文不可思議的學術神話般的1983年-1984年。整理如下:
1983年
英國--01月19日,通過最終博士論文題目。
??--03月,推估投稿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稿件台灣寄或英國寄?)
英國--06月,提交博士論文。
台灣--06月,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自稱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
??--09月,推估投稿政大法學評論第28期。(稿件台灣寄或英國寄?)
??--09月,推估開始指導東吳法律系碩士生林桓,可能的時間一。
英國--10月,博士論文口試。(自傳洋蔥蛋說當場被授予1.5個博士*)
??--10月,投稿聯合報。(稿件台灣寄或英國寄?)
台灣--10月20日,聯合報時事評論,自稱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
台灣--12月,政大法學評論第28期,自稱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
1984年
英國--03月14日,三張博士畢業證書的日期。
??--01月,推估開始指導東吳法律系碩士生林桓,可能的時間二。
台灣--03月,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生林桓,在碩士論文感謝頁,感謝指導教授蔡英文。
以上時程都是有憑有據、白紙黑字、鐵證如山的。但是,有許多疑點,需要蔡英文說清楚。
首先,1983年1月19日到1983年6月提交博士論文之間,短短5個月的時間,蔡英文不但完成了1.5個博士的博士論文,還行有餘力,以中文撰寫期刊文章,投稿到政大法學評論,還被接受,刊登出來。並且,自稱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蔡英文不知道,她還沒有拿到博士學位嗎?
其次,1983年10月中旬,蔡英文應該在英國進行博士論文口試。居然,1983年10月20日,讀者投書聯合報,並自稱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也就是說,蔡英文在準備英文博士論文口試時,還同時閱讀中文的國內時事訊息,並且撰寫中文讀者投書。
問題是,蔡英文的稿件是在什麼時候從英國寄回台灣的?當年,至少要一個星期以上的郵寄時間,蔡英文投書聯合報的文章,居然還有時效性?蔡英文有必要說明,她到底如何做到的?
不過,最需要蔡英文說清楚的是,這篇稿子如果是從英國寄出的,也就是在蔡英文博士論文口試前夕,蔡英文居然在博士論文口試前夕,自稱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但是,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和張惇涵都說,蔡英文是國際貿易法博士,並且,提出研究領域是國際貿易法的博士論文口試通過文件(雖然沒有人落款簽名)。蔡英文為什麼連自己研究領域為何?都搞錯?
第三,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桓,在他的碩士論文感謝頁,感謝指導教授蔡英文,指導他1984年春完成碩士論文。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蔡英文在1983年10月還在英國博士論文口試,到底是如何指導林桓的呢?還有,蔡英文什麼時候在東吳大學任教的呢?以什麼學位受聘的呢?被聘任的職級又為何呢?講師?副教授?以及,蔡英文有沒有參加林桓的碩士論文口試呢?蔡英文應該要說明。
以上三個疑點,有一個關鍵的證據可以證明蔡英文所述為真,那就是,1983年蔡英文的出入境紀錄,特別是出示1983年10月的出入境紀錄。1983年,蔡英文到底人在英國?還是在台灣?如果不在台灣,怎麼作林桓的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怎麼寄稿件到政大法學評論和聯合報?但是,如果人在台灣,那麼,蔡英文就沒有博士論文口試,也就沒有博士學位。蔡英文有必要說清楚。
*雖然在第一篇蔡英文的三個博士學位中,已經指出蔡英文的三張博士畢業證書,證明她自傳洋蔥炒蛋中的1.5個博士為假。但是,在蔡英文自己說清楚之前,此篇文章,還是假設她1983年的博士論文口試當場,如她自己所言,有被授予1.5個博士的殊榮。
*作者自稱為一個博士的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