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環保律師助攻,樂生喜迎16年法庭首勝

2020-08-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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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前右)從環評爭議切入,持續為樂生院民爭取權益。(盧逸峰攝)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前右)從環評爭議切入,持續為樂生院民爭取權益。(盧逸峰攝)

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樂生療養院入口意象工程」裁准假處分,成功要求院方暫停院區入口的陸橋工程。樂生療養院保存運動持續十六、七年,這是聲援團體第一次向法院提起「假處分」、「停止執行」及「公民訴訟」時沒有被法院駁回,被視為樂生院民首次在法院取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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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公文決定命運卻無救濟管道

這份遲來的正義是樂生院民的堅持、民間團體的努力,以及律師陳孟秀、蔡雅瀅等歷代律師拚搏的成果。一九三○年成立的樂生療養院位於新莊迴龍,日治時期即以強制隔離的方式收治痲瘋病患,人數將近千人。為避免傳染,院方一度規定結紮、禁婚及墮胎,更不讓院民回家。封閉的樂生院在戰後雖然漸漸解禁,無形的社會歧視與刻板印象,卻已在院民心中烙下傷痕。

九○年代初期,台北市捷運局選定樂生療養院做為捷運新莊線機廠預定地,承諾「先建後拆,就近安置」,於二○○三年啟動拆遷。只是新完工的迴龍院區未以樂生院民為考量,部分院民決定死守舊址,社會各界發起「樂生保存運動」。二○○○年從輔大畢業的蔡雅瀅對樂生療養院並不陌生,「那時很多人都知道,這裡總有一天會拆掉。」人生兜兜轉轉,她在○八年在當時法扶律師林三加的引介下協助樂生院的訴訟案件,在訴求國家賠償的論述下企圖開闢一條新路。

「樂生院民根本沒有管道可以救濟!」比蔡雅瀅更早接觸樂生療養院的律師陳孟秀說,樂生療養院僅憑一紙公文就被選定為機廠預定地,由於不是行政處分,法律上沒有相應的權利義務規範;參與訴訟的律師與民間團體只好分進合擊,有人要求國家賠償,有人訴求拆遷違法,有人主攻環評爭議。

有別於林三加透過法扶資源協助院民組成的樂生保留自救會,蔡雅瀅檢視捷運新莊線的開發計畫,和當時聲援的青年樂生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等民間團體共同向行政法院提出公民訴訟,要求台北縣政府在工程尚未通過環評之前不得拆遷,而且必須停止興建新莊機廠。

首場敗仗:建物被拆光才訂定庭期

蔡雅瀅在法院的第一戰就吃了敗仗。當時,民間團體針對樂生院其中十棟建物聲請假處分,請求在訴訟結果出爐前暫時保留建物,沒想到法院竟在十棟建物都遭到拆除後才訂定庭期,最後又駁回聲請。「早已沒有任何建物可以挽回。」想到這裡,她仍感到沮喪。蔡雅瀅接手樂生院的訴訟案件後,持續以《環境影響評估法》為切點。○八年的第一波訴訟倡議「捍衛樂生」,希望藉由捷運新莊機廠的環評爭議保存建物;無奈開發單位主動縮小開發面積,公民訴訟的訴求仍遭法院駁回。

捷運新莊機廠的工程如火如荼進行,位於「超高壓地下水層」、「斷層帶」及山坡上的樂生療養院慘遭挖斷坡腳,面臨走山危機,房舍建物傾斜及牆壁裂縫擴大。蔡雅瀅再次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暫停施工,無奈又遭駁回。法庭裡的攻防連番失利,但在社會各界訴求下,立法院於○八年通過《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第八條要求「政府應於樂生療養院內適當範圍進行漢生醫療園區之規畫,作為紀念及公共衛生教育之用」。爾後的第二波訴訟則開始主打「重建樂生」。

根據衛福部提出的「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由於面積廣達二十五公頃,另包含文化與醫療設施,必須進行環評。不過衛福部卻將重建工程切割成好幾個部分規避,並從入口的陸橋工程先動工,蔡雅瀅氣得再度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並聲請假處分,以保留目前的進出口。

重建工程的主要爭議有二個,一是未經環評,二是入口興建陸橋不符院民需求。她解釋,痲瘋病的病毒主要侵入病患的神經系統,多數患者會因為失去感官知覺,四肢反覆受傷而截肢;不少住在樂生療養院的院民都以電動車代步,而台北市捷運局興建的陸橋,儼然像是把院民封鎖在院區。

樂生院民以電動車代步,捷運局原先規畫的陸橋,並不符合需求。(新新聞資料照)
樂生院民以電動車代步,捷運局原先規畫的陸橋,並不符合需求。(新新聞資料照)

保守法院變開放,認可環境文化權

陳孟秀提到,院民陳再添喜歡吃日本料理,每回到樂生院拜訪他,兩人都只能將日本料理外帶回到院內,「他的電動車無法跨過店門口的門檻,必須在門外等我買好便當。」縱使樂生療養院已經取消隔離政策,日常生活的一磚一瓦仍可能將院民排除於社會之外。有別於十年前聲請假處分時,法院直至拆除建物後才訂定庭期,法官這回在收案當天就發出開庭通知,安排現場勘查時甚至找來八個相關單位共同討論。法官最後裁准暫停工程的假處分。

這幕影像讓陳孟秀記憶猶新,勘查當天是正中午,大夥頂著大太陽從山下走到山頂,中間只有半小時待在室內聽簡報;法官在審理期間向聲援團體要來樂生保存運動歷年的資料,對院區的橋樑與房舍都喊得出名字、講得出故事。陳孟秀觀察到,行政法院過去的態度較為保守,傾向尊重行政機關的行為,儼然為行政機關背書,但這幾年的風氣變了,法院逐步承認文化權與環境權,「以前我們引用人權公約時,經常不被法院採用,現在反而是判決書裡常引用人權公約。」

民團打團體戰,共享環境訴訟經驗

更重要的是,陳孟秀認為,樂生保存運動長達十六年,青年學子的持續投入讓抗爭能量得以延續,更留下豐富的文字與影像紀錄。由於樂生療養院是日治時期的殖民地政策,日本民間的國際串連聲量也鼓舞台灣,提供相關經驗做為借鏡。同時,台灣主打環境訴訟的環保團體陸續成立,首先是蔡雅瀅任職的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接著有法律學者成立環境法律人協會,另外還有中科三期訴訟和解後成立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三個組織經常合開培訓課程,傳承環境訴訟經驗,「大家忙著不同的案子,卻像是團隊作戰。」蔡雅瀅說。

最令人感動的是「院民始終沒有放棄」,陳孟秀提到,院民每次從院區到法院,來回路程經常超過兩個小時,一般人十秒鐘就能搭乘捷運手扶梯出站,院民卻得轉好幾圈才能搭到電梯。為了漫長的路程與開庭,院民往往在前一天就得吃藥,忍住想喝水、想上廁所的念頭。「大家都在絕望中找希望!」兩人不約而同感嘆。由於本案訴訟仍持續進行,蔡雅瀅期待衛福部能變更主計畫、實施環評,納入民間團體與院民提出的「緩坡大平台」方案,重建大家印象中的樂生,體現保障人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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