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同婚周年:同婚專法通過滿周年,還有三大缺憾未圓

2020-05-23 09:30

? 人氣

同婚專法上路一周年,仍有許多不完備的地方即待修法。(林瑞慶攝)

同婚專法上路一周年,仍有許多不完備的地方即待修法。(林瑞慶攝)

2019年5月24日一共有526對同性伴侶結婚,至今累積近4000對。他們在結婚之後過著什麼樣的日子?有人歡喜地度過第一個家族團聚的農曆年,有人想要收養小孩卻不得其門而入,有人想結婚卻還不能結婚……。

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腳步引起國際關注。自2017年大法官釋憲、2018年同婚三公投,到2019年同婚專法通過,同志戀人的心情有如洗三溫暖。

同婚專法上路一周年,同志伴侶的權利仍有不如異性戀夫妻的地方:無法共同收養小孩、不能在台灣進行人工生殖,而跨國的同志伴侶仍無法結婚。他們盼望政府可以加快修法腳步,讓平權落實到每個同志身上。

小凡和小娜交往八年,今年是她們第一次一起過年。小娜的爸爸早逝、妹妹嫁人,除夕夜總是和媽媽兩人一起吃飯,小凡去年底和她結婚之後,便積極邀請兩人到家中吃年夜飯,阿嬤、爸爸、媽媽和弟弟一家都熱情歡迎。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過半民眾支持同志享有婚姻權

「終於可以一起過年!」這是已婚同志感觸最深的地方。許多同志伴侶平時能以「好朋友」身分,參加對方的家族出遊或聚會,可是農曆春節像是專屬於家人的時刻,不得越雷池一步。「現在不一樣,我們結婚了!」小凡受訪時帶著笑容,與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同樣燦爛。

婚戒象徵彼此的承諾,婚姻則代表雙方具有權利義務。小凡說:「結婚之後,不只可以一起過年,連所得稅都能選擇合併申報。」時值報稅季節,她首度在電腦系統上的配偶欄看到名字,這是兩人交往時從沒想過的狀況。

同志伴侶目前雖可結婚,卻無法共同收養非血親子女。(郭晉瑋攝)
同志伴侶目前雖可結婚,卻無法共同收養非血親子女。(郭晉瑋攝)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開放同性伴侶結婚的國家,當天就有五二六對登記,至今累積將近四千對。根據行政院近期的調查,超過五成民眾支持同性伴侶享有合法結婚權利,支持度比兩年前多了一成五。

不過,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指出,同婚專法還留有跨國同婚、收養小孩以及人工生殖等問題未解決。

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跨國婚姻是否成立依當事人的本國法;也就是說台灣的同性戀者與外國伴侶結婚,若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他們在台灣的婚姻亦無法成立。因此,台灣的同志只能和全球二十七個同婚合法國家的人民結婚。

疫情放大跨國伴侶居留權困境

至於台灣與中國人民的婚姻則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子法規範:兩人必須先在中國辦理結婚,回台再透過海基會驗證,並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辦「團聚」與「面談」,通過後才能在台灣登記。不過中國的同婚尚未合法化,兩岸的同性伴侶無法依照上述程序在台灣成婚。

結婚具有很多意義,財產繼承、簽署醫療文件、以配偶身分成為保單收益人……,對跨國同志伴侶而言,最在意的則是依親居留。為了克服遠距離戀愛,他們在還不能結婚的狀況下,試圖透過就學與工作簽證爭取留在台灣的時間,否則只能經常花錢搭飛機出國。

目前各國因疫情管制邊境,更凸顯出居留權的重要性。與女友交往超過十年的Lois就質疑:「台灣的同婚專法被譽為亞洲第一,卻也意味台灣的同志無法和亞洲其他國家的同志伴侶結婚。」她的中國籍女友於年初返鄉探親之後遲遲無法回到台灣,但兩人若能結婚,對方就可以配偶身分來台。

相較於跨國同志伴侶,台灣的同志伴侶雖然可以結婚,卻無法擁有小孩。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指出,同志伴侶組成家庭的方式大致可以三種方式:收養對方婚前的親生子女成為重組家庭、收養非血緣關係子女與人工生殖。後兩者在台灣卻行不通。

跨國同志伴侶拖著行李箱,表達無法結婚而奔波兩地的心情。 (林瑞慶攝)
跨國同志伴侶拖著行李箱,表達無法結婚而奔波兩地的心情。 (林瑞慶攝)

「被迫在伴侶和小孩之間擇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一二年修法後,收出養兒童不再只是雙方合意、經法院判決那麼簡單;除了繼親與五等親以內的親屬,無血緣關係者都必須經政府委託的兒少安置機構媒合,有配偶者必須兩人共同收養,單身者可以辦理單身收養,婚後的配偶可以繼親方式收養。

不過,上述規定只適用於異性婚姻。未婚同志雖可申請單身收養,但他婚後的配偶無法接續;至於已婚同志只能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無法共同收養「非血親」子女,「對於正在考慮收養和結婚的同志來說,擔任家長的權利被否定,他們只能在伴侶和小孩之間選擇其中一個。」黎璿萍說。

經常媒合收出養兒童的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指出,媒合機構在評估申請者是否適合收養小孩時,首要關心的是照顧者的支持體系,也就是父親或母親臨時不能照顧小孩時,有沒有其他家庭成員可以替手;則法律既已開放單身收養,已婚的一對同志無法收養小孩其實不太合理。

同志家庭無礙小孩身心發展

黎璿萍接著分析,若是單身同志在收養小孩後結婚,狀況會更為複雜,小孩的另一個家長竟無法在聯絡簿上簽名,不能幫小孩開戶、簽署急救同意書,也不能把財產留給他。若原本的養父或養母發生意外而必須終止收養,另外一半也不能接手照顧小孩,因為他們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真的能好好照顧小孩嗎?白麗芳表示,收養要經過重重程序,資料審查、教育課程、家庭訪查、試養小孩,最後才由法院判決收養關係,時間經常超過一年,每道流程都有媒合機構的社工與心理師共同評估與陪伴。出養方有權選擇小孩是否由同志收養。

專長是同志伴侶關係的諮商師劉安真提到,同志收養小孩在美國行之有年,有的收養兒童甚至已經三、四十歲,從美國的研究可以發現,雙親的性傾向不會影響小孩的性傾向、性別氣質與性別認同,而同志家庭子女的學業成績、人格發展與人際關係也和異性戀家庭無異。

「若法律一開始就將同志收養家庭排除在外,那就是一種歧視。」不少人擔心被同志收養的小孩容易遭受歧視,以單身身分收養小孩的女同志Ray則認為,家庭本來就有多種型態,有單親、隔代或新住民家庭,並不是沒有爸爸、媽媽就不正常,這些都可以讓小朋友慢慢學習。

呂欣潔指出,同婚專法仍未解決跨國同婚、收養小孩及人工生殖問題。(新新聞資料照)
呂欣潔指出,同婚專法仍未解決跨國同婚、收養小孩及人工生殖問題。(新新聞資料照)

《人工生殖法》應納入同志權益

劉安真特別提到,收養小孩是以「兒童最佳福祉」為原則,欲收養小孩的單身同志或同志伴侶,通常經過長期規畫、做好充分準備才提出申請,在教養上可能比一般家長更為謹慎。

若不能收養小孩,同志伴侶要如何擁有小孩呢?只能走人工生殖一途——使用第三方精卵生殖或代理孕母。然而,台灣只開放前者,夫妻其中一人必須具有健康的精卵,另外一人則可接受他人捐贈,胎兒必須在妻子的子宮成長,但只限生理上的不孕夫妻實施。

於是,想抱小孩又不能收養的同志只好出國做人工生殖,沒有子宮的男同志則只能找代理孕母。每次的醫療費用加上來回機票錢動輒花費百萬元,等到多次嘗試後成功可能得花上千百萬元。在國外接受人工生殖必須會講英文又有錢,又必須在不熟悉的環境進行醫療決策,往往造成高壓的生理與心理負荷。

根據彩虹平權大平台(前身是婚姻平權大平台)的調查,五成六民眾支持同志可以收養小孩,僅四成一接受同志使用人工生殖。黎璿萍分析,社會大眾普遍對於人工生殖有負面印象,容易聯想到代孕村或買賣小孩等場景,事實上台灣已通過《人工生殖法》。不少女同志也一直爭取納入適用。

呂欣潔表示,台灣的結婚與生育年齡持續延後,人工生殖的需求會越來越大,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已經提案修法,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規範,民間團體則考慮倡議在修法同時保障同志伴侶的權益,並加強社會溝通。

喜歡這篇文章嗎?

李佳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