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爭議 高公局與收費員說法大對照

2014-11-2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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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表示,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後,勞工離職後只要到達符合請領老年給付年齡時即可申請,而且以往參加勞保所有年資均可採計,因此收費員不會因轉換工作等因素造成勞保年資損失,並沒有補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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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表示,自救會所提的勞保損失並非高公局聲稱的「投保年資損失」,而是「投保額度損失」。收費員配合政府ETC政策而失業,若沒受遠通適當安置,或選擇領補償金自行謀職者,會因未來工作的不穩定而產生「勞保投保急遽下降」的問題,對勞工日後請領老年給付金額將有投保額度之問題,平均每人損失70~80餘萬元。即使是接受遠通轉置者,因為僅保障5年薪資,5年期滿後將面臨同樣問題。

自救會也強調於交通部召集的專家學者委員會中,此方案已獲多位專家、學者委員之認可,並交由委員會研擬補償方案。

爭議四:目前專案諮詢委員會針對收費員訴求辦理情形

高公局表示,高公局邀請專家學者所成立之國道收費員工作轉置專案諮詢委員會,經過6次協商討論,委員會尚未提出共識之合法可行建議方案。

自救會則說,專家委員會自8月成立以來已過了3個月,其中有數位委員皆認同收費員年資、勞保有損失狀況,認為政策有問題,政府應成立專案解決,但高公局卻完全忽視前3個月的談判內容,根本是在抹黑收費員。

爭議五:自救會訴求多元轉置方案辦理情形?

高公局表示,正積極協調遠通公司研議提供多元就業管道方式,以協助仍有工作意願之收費員自行至遠東集團職缺面試,若錄取到職後同樣提供薪資補償等五大保障。

自救會說,國道ETC於民國95年開始試用,至今已7年時間但受安置的收費員僅占1成,而高公局都到現在才跟遠通研議多元就業方案,可見先前遠通電收提出的安置計畫完全跳票,無法依約安置。此外,立法院交委會日前已針對交通部未妥善處理收費員轉置一事,凍結明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中ETC委辦服務費預算約8.5億元,自救會痛斥遠通持續欺騙社會大眾已完成轉置。

爭議六:目前收費員自救會到處陳情之作法是否洽當?

高公局表示,收費員自救會四處陳情並發生推擠衝撞情形,不但影響主辦單位活動的進行,及忽略他人參與權益外,亦嚴重影響收費員形象,故呼籲收費員應理性的表達訴求,以爭取大眾的尊重與認同。

自救會則說,國道收費員爭議案至今將近一年,交通部、高公局仍不願面對BOT政策、人事聘僱之錯誤,持續忽略勞工處境,而交通部長葉匡時不斷為國民黨輔選、亂開芭樂票,卻完全不理會配合政策受害的收費員。此外,先前循體制內的勞資協調管道也因高公局不願接受仲裁而破裂,收費員逼不得已才採取激烈抗爭手段,於執政黨造勢場合表達訴求,並在交通部前展開絕食抗爭。對此,自救會也為抗爭造成民眾困擾及不便深深一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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