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爭議 高公局與收費員說法大對照

2014-11-2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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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到交通部抗議,爆發強烈衝突,有抗議者遭到警方毆打。(宋小海攝)

國道收費員到交通部抗議,爆發強烈衝突,有抗議者遭到警方毆打。(宋小海攝)

近日國道收費員頻上新聞版面,從先前佔領國道抗爭、赴連勝文造勢場合遭毆再到前一陣子的調解破裂佔領高鐵月台等,許多民眾即使不清楚收費員的訴求,可能也聽過收費員的抗爭口號「只顧選舉,不顧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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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雖有部分民眾表達支持,也有許多負面評價包括「約聘工憑什麼爭年資」、「自己不去找工作」等等,而在自救會與高公局調解破裂後,高公局發出了<近日收費員選舉場合抗爭所提相關疑問真相說明> ,提出6大真相更加深民眾「收費員貪得無厭」的印象。

然而,收費員自救會今(27)日一一反駁高公局所提出的6大真相,在此記者分別列出兩邊說法,供讀者參考。

爭議一:為何政府未善盡雇主責任讓收費員失業,且面對收費員四處抗爭仍置之不理?

高公局表示,收費員是一年一聘之僱用人員,自民國95年起,每年收費員招考簡章、及簽約時在契約書上都有說明實施ETC計程收費後即終止僱用;實施計程收費終止勞雇關係後法律上高公局並無安置收費員之義務,高公局除依法發給員工離職儲金或資遣費外並爭取加發或補足7個月之月支報酬,此外,也盡力協助收費員進行工作轉置相關事宜,已善盡雇主之責任。

自救會則說,收費員是常態而非臨時性工作,依照《勞基法》第九條規定,符合《勞基法》保障的不定期契約工,所謂「一年一聘」只是高公局為節省人事成本,規避《勞基法》的卸責之詞。高公局先前聲稱其是根據《勞基法》第11條第4款之規定,因業務變更而解聘收費員,但若根據此條文,高公局在解僱前有先行安置勞工的義務,並不因「契約書上都有說明實施ETC計程收費後即終止僱用」而消除。

此外,高公局是解僱收費員在先,與遠通合作在後,並非盡安置義務後才解雇,已構成違法。就遠通轉置情況來說,1191名收費員中僅有一成左右的人仍在遠通電收就職。

爭議二:為何高公局未依照勞基法結算收費員年資發給資遣費?

高公局表示,高公局已依現行適用相關法令(包括勞基法)結算收費員年資,收費員除依法令規定結算並領取離職儲金或資遣費外,另經高公局爭取加發或補足7個月薪水,並於今(103)年1月15日前發放完畢。

收費員則說,高公局雖聲稱已依法發給員工資遣費並額外爭取加發7個月月支報酬,但實際狀況是,收費員並未拿到<勞基法>最低保障的資遣費及年資,7個月的薪資補償僅適用於特定種類的收費員,目前狀況是即使有些收費員工作十年、二十年,應得到更高月薪作為補償,最後卻都只拿到最多7個月的補償薪資。

爭議三:為何高公局無法針對收費員勞保年資損失給予補償?

高公局表示,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後,勞工離職後只要到達符合請領老年給付年齡時即可申請,而且以往參加勞保所有年資均可採計,因此收費員不會因轉換工作等因素造成勞保年資損失,並沒有補償問題。

自救會表示,自救會所提的勞保損失並非高公局聲稱的「投保年資損失」,而是「投保額度損失」。收費員配合政府ETC政策而失業,若沒受遠通適當安置,或選擇領補償金自行謀職者,會因未來工作的不穩定而產生「勞保投保急遽下降」的問題,對勞工日後請領老年給付金額將有投保額度之問題,平均每人損失70~80餘萬元。即使是接受遠通轉置者,因為僅保障5年薪資,5年期滿後將面臨同樣問題。

自救會也強調於交通部召集的專家學者委員會中,此方案已獲多位專家、學者委員之認可,並交由委員會研擬補償方案。

爭議四:目前專案諮詢委員會針對收費員訴求辦理情形

高公局表示,高公局邀請專家學者所成立之國道收費員工作轉置專案諮詢委員會,經過6次協商討論,委員會尚未提出共識之合法可行建議方案。

自救會則說,專家委員會自8月成立以來已過了3個月,其中有數位委員皆認同收費員年資、勞保有損失狀況,認為政策有問題,政府應成立專案解決,但高公局卻完全忽視前3個月的談判內容,根本是在抹黑收費員。

爭議五:自救會訴求多元轉置方案辦理情形?

高公局表示,正積極協調遠通公司研議提供多元就業管道方式,以協助仍有工作意願之收費員自行至遠東集團職缺面試,若錄取到職後同樣提供薪資補償等五大保障。

自救會說,國道ETC於民國95年開始試用,至今已7年時間但受安置的收費員僅占1成,而高公局都到現在才跟遠通研議多元就業方案,可見先前遠通電收提出的安置計畫完全跳票,無法依約安置。此外,立法院交委會日前已針對交通部未妥善處理收費員轉置一事,凍結明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中ETC委辦服務費預算約8.5億元,自救會痛斥遠通持續欺騙社會大眾已完成轉置。

爭議六:目前收費員自救會到處陳情之作法是否洽當?

高公局表示,收費員自救會四處陳情並發生推擠衝撞情形,不但影響主辦單位活動的進行,及忽略他人參與權益外,亦嚴重影響收費員形象,故呼籲收費員應理性的表達訴求,以爭取大眾的尊重與認同。

自救會則說,國道收費員爭議案至今將近一年,交通部、高公局仍不願面對BOT政策、人事聘僱之錯誤,持續忽略勞工處境,而交通部長葉匡時不斷為國民黨輔選、亂開芭樂票,卻完全不理會配合政策受害的收費員。此外,先前循體制內的勞資協調管道也因高公局不願接受仲裁而破裂,收費員逼不得已才採取激烈抗爭手段,於執政黨造勢場合表達訴求,並在交通部前展開絕食抗爭。對此,自救會也為抗爭造成民眾困擾及不便深深一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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