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不周致千人被迫改姓 萬美玲提案修正《民法》、《姓名條例》

2020-04-0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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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萬美玲5日指出,有子女因父親改姓,導致自己被迫改姓,因此提案修正《民法》與《姓名條例》。(資料照,簡必丞攝)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5日指出,有子女因父親改姓,導致自己被迫改姓,因此提案修正《民法》與《姓名條例》。(資料照,簡必丞攝)

姓氏選擇為《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我國也已修法給予成年子女有選擇權,但仍有漏洞。國民黨立委萬美玲5日指出,有子女因為父親改姓,導致自己也被迫改姓,違反《民法》的意旨,因此,她提案修正《民法》與《姓名條例》,讓成年子女除了可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外,也能選擇從直系血親尊親屬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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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表示,清明慎終追遠是我國傳統文化,但她近期接獲陳情,有已成年的民眾因為父親選擇改姓,導致被迫跟著改了使用近30年的姓氏,在清明連假時期,這不舒服的感受更是加深。

《民法》修法違背美意 有人反而被迫隨父改姓

萬美玲表示,立法院在2010年即修正《民法》讓成年子女得依據自我認同,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但當時修法未盡完備,造成有已成年子女因為父親改姓,自己也被迫改姓,違背當初立法院修正《民法》要讓成年者可自主選擇姓氏的意旨。

萬美玲表示,經查發現,立法院在2010年修正民法讓成年子女得依據自我認同,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但當時修法未考量改姓者若有已成年子女,其成年子女也被迫必須改姓,違背當初修法要讓成年子女得自主選擇姓氏的美意。

2014年至2019年 被迫改姓者有2761人

萬美玲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從2014年至2019年計有2萬0674人申請變更姓氏,而這些變更姓氏者中,其成年子女也被迫跟著改姓的就有2761人,顯見現行《民法》與《姓名條例》不盡周延。

萬美玲說,按照現行《姓名條例》規定,如有人申請改從父姓或從母姓,從其姓的子女不論成年與否,戶政機關皆不須經其子女同意,即可一併將其子女改姓,除嚴重侵害成年子女權益及憲法保障自我認同姓氏的基本人權外,更讓成年子女使用幾十年的姓氏,一夕被迫變更,且所有證件資料都必須跟著更改,造成生活上諸多的不便,這樣的規定,也必須有所修正。

萬美玲提議:成年子女也可從直系尊親屬姓

萬美玲表示,為了改正前述問題,她提案修正《民法》與《姓名條例》,讓成年子女除了可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外,也能選擇從直系血親尊親屬姓,避免成年子女使用了幾十年的姓氏,卻因父親或母親改姓而被迫變更原本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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