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經濟學家而言,人們為何願意投票,一直是個謎。
因為,投票實在是個麻煩事,即使投票所就在住家附近,都還要整裝打理然後去排隊領票,更別說有人要舟車勞頓千里迢迢返鄉投票了;相對於如此勞師動眾,投票效果微乎其微,即使你支持的人當選,通常也無法左右政策,更別說,在有些內閣制國家,投票結果和接下來的內閣形成還是兩碼子事。所以,投票所為何來?
經濟學家之所以關注投票行為,最大的原因在於,經濟學最基本的假設是,人是理性的動物,如果「理性」的範圍再稍微窄化一些,就成為追求利益的動物, 或至少是追求「利大於弊」的動物;很明顯的是,投票即使不能算是「弊大於利」,但絕對是「利不大於弊」,所以,除了極權的北韓和法律規定強制投票的澳洲外,人們為何願意投票?或是說,我們其實不是真的那麼在於「利大於弊」這件事。
投票的成本畢竟還是小成本,也許應該再看看成本更巨大的例子。蘇格蘭即將於9月18日舉行獨立公投,統派訴諸「利大於弊」,忽而「恐嚇」,忽而「賄賂」,如果蘇格蘭獨立,不但英國將淪為一個毫無影響力的蕞爾小國,蘇格蘭也將面臨嚴重的經濟及財政困難。
但「利大於弊」牌失靈,統派節節敗退,從大贏20個百分點,拉近到差點黃金交叉,可以理解的原因是,統派戰略及戰術都犯錯,但背後更深沈的背景恐怕是,獨立派有著更強的動力加持,如《經濟學人》雜誌所形容的,「歸根究底,決定公投勝負的,不是稅收和石油獲利的計算,而是認同和權力」。純粹的利益(interests)在激情(passions)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在現代世界,或者是資本主義體系中,利益與激情孰輕孰重,是明顯易見的,不要說國家或企業領導人,必須以集體利益為重,即使湜個人,如果行事不遵從自己最大的利益,即使不是瘋狂,也會被視為怪胎,在我們這個世界,自私是不需要藉口的;相反的,若任激情馳騁,即使是好事,世人還是會側目而視的。
然而,很多事並非一開始就是如此,而是演化而來的,相當有原創性的社會思想家Albert Hirschman 在《激情與利益》(The Passions and the Interests)一書中,援引聖奧古斯丁的三種激情說,人類有追求金錢、愛欲及權力的三種激情,而其中追求金錢利益這種激情,被啟蒙思想家認為是較為「平和」的激情。因此,啟蒙時代的哲學家設法馴服暴力激情時,「利益」就派上用場了,它可以平衡或反制那些追求榮耀、甚或虛榮的激情;至此,利益竟然化身成為和平的力量,讓交戰國休兵的最好訴求,就是雙方共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