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彈性基本工資可以活化臺灣勞動經濟

2014-05-13 06:49

? 人氣

勞動部長潘世偉釋出有意推動區域型基本工資,引發各界討論。圖為今年五一勞動節勞工前往勞動部抗議(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勞動部長潘世偉釋出有意推動區域型基本工資,引發各界討論。圖為今年五一勞動節勞工前往勞動部抗議(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勞動部長潘世偉2014年5月7日在立法院答詢指出,最近將邀請專家學者、勞資團體和各縣市召開座談會,研究「分區基本工資」的可行性,作為未來基本工資調整的參考,以能解決目前存在的區域差異導致之薪資落差問題,未來倘若能夠達成共識,基本工資將打破全國一致標準,開放各區或六都及各縣市,可以分別依其在地物價水準訂出不同的基本工資。此議一出,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熱議與莫大關注。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分區基本工資」的可能作法


勞動部構想中的「分區基本工資」,有三種可能作法,一是由中央依據各區或六都及各縣市生活物價水準,訂定不同基本工資水準;二是由中央先訂出一個標準,再授權地方各依生活物價水準,決定比照或調整其屬於各自的不同基本工資水準;三是充分放權完全由地方各自訂定不同的在地基本工資水準。由於區域性的物價水準,包括住宅價格、生活消費水準等,差異頗大,而現行主計總處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祇有全國的綜括數字,並無個別區域差異之區分,未來勞動部的「分區基本工資」設算,勢必要參考衛福部調查公布的各縣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作為依準。


不過,潘世偉也非常務實地指出,「基本工資」都祇是為了保障少數最基層勞動力維繫其基本生活水準的購買能力而已,不可能期待「基本工資一調漲」,「多數勞工就能加薪」,「這是兩回事!」同時,也因為臺灣的勞動市場小,而且勞動力社會移動跨域工作的情況為數很多,要落實訂定和執行「分區基本工資」體制不易。


民粹的政治思維反對


對於勞動部這項「基本工資」機制改革構想,地方社會民粹及部分勞動團體立即傾向於祭出政治思維或選票考量,認為臺灣不像美國或中國大陸,在地理範疇並不夠大的地方,卻要訂定出差異化不同法定基本工資,很可能導致部分基本工資相對較低縣市,在心理上難以接受被標為「次等薪資地區」,甚或造成在地民眾「二等國民」的感受,而在政黨競爭選舉之考量,基本工資的南北落差太大,更可能被批評為「重北輕南」,南部人的心態將更加不平衡,而致影響投票傾向。

不過,主流社會思潮,以及勞工學者與工商團體都普遍贊成勞動部這項「因地制宜」的機制改革方案。


南北落差及東西殊異 其實很大


「分區基本工資」的好處是,可以讓勞動力所得待遇水準與在地生活維生費用水準的相一致;現實的狀況是,包括臺北市及新北市的北都區域,現行的消費支出水準相對於現行的基本工資,高出三成左右,但在臺中都以南的南部及東部區域縣市,其現行消費支出所需水準相對於現行的基本工資,則低過於至少一成甚至於低達三成左右,顯見南北落差及東西殊異之大不同。


以現行體制,每一回合「基本工資」水準的取決基準,率皆建立在以臺北市為中心的北都地區,因此這種高標設定的「基本工資」水準,一旦應用到了中南部各都縣市,則其所訂定出來的「最低工資」水準,必然肇致當地「邊際勞動力人數或比率因此拉高」的負向作用力,勢必更大,而且也更會因此而造成中南部地區「整體要素成本相對高昂」的營商條件劣化問題。


反而提高地方招商誘因魅力


所以,倘若未來「分區基本工資」機制一旦付諸施行,對於國內外公司企業的廠場投資之設置地所選擇,當然會具體產生一定程度的「引導作用」,意即公司企業可能會因為部分地方的「低基本工資」所造成的「要素成本相對低廉」優勢,而吸引其遷移廠場的設置,反倒會是「地方招商誘因魅力提高」或「地方招商能力增強」,不失為是好事一樁;同時也因為,「基本工資較低的地方」另亦意味著當地產業經濟發展程度較低,公司企業的廠場進駐遷入,最能有效活絡地方經濟;再者,對於全球化經營的公司企業,在其內部本身,原本就有針對外派到都會區、國外分支廠場工作的員工,給予較高薪資或較高的津貼補助,其道理與「分區基本工資」機制的政策目標,根本上大體是完全相同的。


在未來實務上,倘若能將此一「分區基本工資」機制之適用,確定以「廠場所在」作為界限,則表示,一家公司企業所擁有的分散各地之廠場單位,各有獨立適用的「分區基本工資」水準,其間的差異性,也自然可以作為公司企業「內部交易(internal transaction)」或「比較利益之內部移轉(internal transfer)」方式,進行整體公司企業的內部競爭或內部調和之籌碼,則對任何公司企業的生產力提升,或獲利率增進,應該都可以產生相當積極效用。


搭配進行中央地方財政劃分法改革


另外從更高一個層次宏觀思考,倘若在行政院層次,江宜樺院長願意藉由地方特色經濟的振興,來起動當前整個國家經濟的「脫悶復甦」,則不妨也可以將勞動部的「分區基本工資」倡議,要求財政部搭配進行中央地方財政劃分法改革,改變現行公司企業稅課(主要是營業稅、營所稅之國稅)的「地方留成比率」,通盤逆反改變為「地方留七成,中央取三成」方式,以同時要求各縣市地方政府之必須作到「地方財政自主」,而在中央政府亦可以因此而免除,傳統上年年必須編列「統籌分配款」以濫施補助救濟之體制作法的「責任包袱」,其結果通常祇會益發弱化地方經濟自主能力而已。


尤其是,在「財政收入」及「分區基本工資」彈性機會的交叉誘因之下,六都及各縣市政府,自會分頭致力廣拓各自財源,努力發展每個地方的專屬特色經濟;更重要的是,自然也會因此而大大減少,迄今一直在持續惡化之中的,地方回饋金勒索、環保糾紛問題、「弱勢」救濟抗爭問題,乃至地方社會普遍氾濫成災的「仇富反商」情緒。


拚出整體國家經濟好績效


長期以來「剛性基本工資規制」對臺灣勞動市場活力、營商條件良否以及產業經濟競爭力演進,一直就是產生越來越為顯著負向作用影響的變數,更是1990年代中期臺灣開始轉進鎖國政策之後的重要發展。在這種背景條件之下,設若馬江政府真能有效整合勞動部的「分區基本工資」體制及財政部的「財收下放」政策,則冀望在執政最後這段兩年時間內,努力聚力將各個地方政府從「求援角色」轉變為「主動求好角色」,分頭齊力把地方經濟都能活絡起來,想在臺灣拚出整體國家經濟好績效,確是猶有極大可能的。

*作為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建山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