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服貿不能緊事緊辦 反服貿不能只靠懶人包

2014-04-0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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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又有人反應提到了德國基本法的「公民抵抗權」,很簡單的事實,德國基本法制定至今,從來沒有一個德國人訴諸、動用過這項「公民抵抗權」,因為那在德國基本法(等同憲法)中是多麼嚴重的一項緊急、例外權力!「公民抵抗權」和基本法第十八條是配套訂定的,第十八條以絕對語言確立德意志聯邦建立在「自由民主基本秩序」上,如果有人破壞了這個基本秩序,要建立「自由民主」以外的政府,這個人就必然失去了自由權,同時所有的人就可以動用「公民抵抗權」來反對他所建立的政府,推翻政府,把這個人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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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德國基本法「公民抵抗權」的規定,是明確預防再有像希特勒那樣的人出現,以民主手段取得政權後,卻動用權力取消民主,人民就可以、也應該動用「公民抵抗權」來進行反抗。


台灣的情況,能扯得上德國基本法?


我知道,除了這些,還有鄂蘭版的「公民不服從」,我只能拜託:別靠網路上一點對於鄂蘭版「公民不服從」的摘要整理(那又是「懶人包」),不偷懶地看完全文,至少再多看看她的經典名著『極權主義的起源』,瞭解一下她的政治哲學又有怎樣的來龍去脈,好嗎?

當然,一定還有人,更多的人耍賴說:「公民不服從」為什麼一定要有理論根據呢?我們依照台灣的特殊情況,在實踐中得出理論還更好。


容我提醒:第一、「特殊情況」是很可怕的論證,當年國民黨就是用「特殊情況」論證維持了四十年的戒嚴體制,今天中共仍然用「特殊情況」論證拒絕民主化,過去台灣反對運動費了多少力氣、付出多高代價,才建立起自由、民主的普世標準。


第二、我們真的要捨棄人類文明中過去比我們聰明努力千倍百倍的思考,自己重新發明政治道理?用這種態度,我們應該現在還在絞盡腦汁試圖重新發明輪子吧?


白狼他們沒有那麼聰明,但如果他們聰明到也宣稱自己有「公民不服從」的權力,不受既有「反組織犯罪」種種法條規範,要如何回應?如果他們主張衝進立法院也是他們「公民不服從」的一種實踐,又要如何回應?


別老學電視上的名嘴,以為靠著幾句像「公民不服從」這樣的「話頭」把人家的嘴堵住就贏了。不,不管是梭羅、羅爾斯、鄂蘭或德國基本法,人家都是「百死千難」才得到的嚴肅、複雜思考,不該被如此誤用、濫用,如此緊急、要緊的事,真的,不能偷懶不能取巧,必須認真、用心、仔細,一步一步想明白想清楚。

*作者為知名作家,廣播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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