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為極權統治脫罪─離譜!

2014-01-28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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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改高中課綱引發抗議。(余志偉攝)

教育部修改高中課綱引發抗議。(余志偉攝)

教育部通過修改高中歷史課綱,修改幾個名詞也罷,真正讓人「被嚇到」的是:教育部竟為了不要「對國民政府太嚴苛」,把白色恐怖與反共政策聯結─等於幫那段時期的極權統治者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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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極權、行高壓恐怖統治的政權,一定都有一套美麗、正當,上可表於天、下可公諸於庶民的理由。冷戰時期,最好用的理由就是反共、維持社會與國家的安定,從亞洲的菲律賓馬可仕、印尼蘇哈托,到中南美洲的獨裁者,當然,還有台灣的蔣氏政權,都是以這些理由壓迫人民、行白色恐怖統治,建立「反共堡壘」,維持社會的穩定。至於共產國家,則是為了反美帝、避免資本主義污染、建立社會主義的天堂,行恐怖統治。

但當歷史的煙霧消散,這些極權政權一一倒在歷史灰燼中時,回頭再看,當知這些理由,都是個…….屁啊!它只是獨裁者維持、保護自己的權力與利益的理由罷了。

舉幾個例子吧。柏陽剛來台就因收聽「共匪」的廣播被判刑2年;後來在報社負責家庭版,因《大力水手》漫話翻譯文中提及卜派父子流落至一個豐饒的小島而樂不思蜀,兩人要各自競選總統,撰寫競選文宣,柏楊將“Fellows”(伙伴們)翻譯為「全國軍民同胞們…」,老K的情治單位認為是暗諷蔣中正父子,結果以「共產黨間諜」及「打擊國家領導中心」的罪名逮捕,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雷震,他反對蔣中正違憲三連任總統,以《自由中國》為基地,發表〈敬向蔣總統作一最後的忠告〉社論,鼓吹成立「強而有力的反對黨」以制衡執政黨,結果他與其同伴都被警總以涉嫌叛亂的罪名逮捕,軍事法庭以「為匪宣傳」、「知匪不報」的罪名判雷震十年徒刑。

任顯群,曾任台灣省財政廳長,一手建立統一發票、愛國獎券制,對台灣經濟發展算是有貢獻。只因其叔叔被誣陷為匪諜,他被情治單位以「知匪不報」罪名逮捕判刑7年。其被捕,相傳是當時的太子追求國劇名伶顧正秋不成(顧是任的妻子),遷怒而羅織罪名所致。

請問,這幾個人,那一個是「萬惡的共匪」?百無一用是書生,這些國府口中的叛逆份子、判刑確定的「匪諜及其同路人」,那個真正影響了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唯一影響者,大概就是統治者的權力與利益─甚至私利與私慾罷了。而那個時代,被下獄、處死的「匪諜們」,冤枉者居多而真正匪諜則少。

5年級生,小時候都經過那段白色恐怖時期,當記得,當父親酒後、痛罵政府時,母親驚惶的阻止、關上門窗的景況吧?也當記得,在荒郊野外,不小心撿到「共匪」宣傳品時的心驚吧?更不會忘記,收到國外雜誌,看到整頁被警總塗黑、不准大家看的愕然吧?

有一名曾被警總召見的學者回憶,警總要他寫出看過的書,當情治人員看到書單上有「馬克斯.韋伯」的名字時,不禁大怒指著問說:「他..他…他…是什麼人?」嗯,原來,情治人員認為這個傢伙顯然跟「那個馬克斯」有關;另一位同被請去警總者補充:「他們連馬克吐溫都要懷疑哩!」中國人愛「排字輩」,警總大概認為名字同有「馬克」,當是兄弟親戚嘛!

這就是那個時代,白色恐怖時代─到處羅織罪名、檢查言論書籍,批評政府就是「挑撥政府與民眾感情」、「打擊領導中心」、「為匪宣傳」;看寫資本論的那個馬克斯的書當然是明顯通匪、罪無可饒,連韋伯的書都不能看─誰叫他「也是馬克斯」?

對歷史的無知,是悲哀;有知而不知警惕,更是悲中之悲。對白色恐怖的批判與警惕,再怎麼嚴苛也不過份!教育部用「反共政策」意圖替國府的白色恐怖抹脂擦粉,不論原因為何,都讓人感嘆:這種教育部,真是離譜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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