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還要痛定思痛多少次?還要壓低成本到幾時!

2017-02-15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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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旅遊團發生賞櫻團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嚴重死傷。死者家屬14日下午於事故現場進行招魂。(顏麟宇攝)

國內旅遊團發生賞櫻團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嚴重死傷。死者家屬14日下午於事故現場進行招魂。(顏麟宇攝)

距離發生陸客團火燒車造成26人死亡慘劇、政府與社會一起「痛定思痛」只有半年多,台灣再次發生造成33人死亡遊覽車重大車禍。台灣旅行的「不安全」,再次讓人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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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重大意外的原因各方說法不少,從司機在匝道超速、長時間工作過勞所致到車齡19年的遊覽車過於老舊等都有,確定的原因則仍有待專業單位鑑定與檢方認定。不過,台灣的觀光產業確實存在深層的結構性問題,業者知道、政府亦了解,但從無人敢於動刀改革。

台灣不論是針對大陸觀光客的陸客團,或是島內民眾參加的旅行團,都存在著價格低廉到讓人咋舌的旅行團─8天遊寶島的陸客團只要台幣1.5萬,武陵賞櫻含午晚餐加保險費、加車資再加門票,只要1100元。稍有自己在島內旅行的民眾都該知道,這種收費已不是「低廉」兩字可名之,而是砍到見骨、大出血了。

業者能夠以如此見骨價格長期接團,必然仍有獲利空間,否則無法長期經營;獲利來源一個是「購物佣金」,另一個則是台灣業界長期在作、且最擅長的cost down─努力砍成本擠出獲利空間。但問題是無論如何cost down,不管「服務品質」是否打折扣,安全卻絕對不能打折,這該是業界一個基本原則與底限─但顯然台灣的觀光業是越界了。

看看近年發生的重大旅行團意外事件,就可知其情況如何。以「低廉聞名」的陸客團為例,開放陸客團觀光以來,8年內就發生過11起重大意外、造成83死159受傷,翻車、墜海、自撞護欄、自撞民宅到與其它車輛擦撞,各種情況都有,事後檢討則發現多半發現與遊覽車及司機的安全性有關。

以這次的武陵賞櫻團意外事件而言,外界懷疑「司機過勞」,業界則有人為之辯駁,稱此為業界時常有的行程安排,並未過勞。不過,細看此行程,旅行團早上5點半出發,司機發車時間當早於此;到晚上9時多遊覽車仍奔馳在高速公路上,工作時間已長達16小時以上。

好吧,如果依照政府單位「寬容」的規定,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的規定是指:「手握方向盤時間不能超過10小時」,但如果扣除午晚餐時間,司機在未「手握方向盤時」又沒有休息,無論此意外的原因是不是司機過勞,但如此工作安排,這不叫過勞,什麼才叫過勞?更誇張的是,根據勞動部的說法,司機甚至連勞保都沒有

而政府此一規定到底意義何在,亦讓人不解:台灣的幅員大小與旅行安排,一天中要「手握方向盤超過10小時」的機會極低,此規定有等於無。而一般人的經驗,莫說連續開車,就算當乘客連續坐車數小時都感疲累。武陵一日賞櫻團從出發到賦歸時間長達15-16小時,司機所需耗費時間又更長,這種工作時數,其實已經等於該2人分擔的工作時間了。

經過這次的事件,如果政府與社會、當然還有業界,真的要「痛定思痛」,而且希望未來不要再來一次「痛定思痛」,那就先揚棄cost down觀念,對涉及旅行安全的規範,都應以安全至上為考量─不是主要考量,而是唯一標準。例如對併裝車問題─不論是允許與否或給予嚴格規範,遊覽車的車齡規定、司機工作時間限制,都該唯安全考量是問的訂定新的規定。

政府不必、也不可能規定各種不同行程的最低費用,因為每家業者因經營能力差異而有不同的成本,對利潤的要求亦不同;但對安全的要求則可以一致且從嚴規範。以這次賞櫻團為例,從出發到回來的時間如此長,要求一車要有2名司機並不為過─國外即有此規定。

業者成本增加,怎麼辦?沒怎麼辦,就提高費用,揮別過去那種犧牲安全、砍到見骨的團費吧。只要政府有能力落實執行,其實對業界而言,是平等的同時墊高成本,競爭基礎相同,是可以接受的規範。對旅客而言,固然旅行費用提高,但求得較安全有保障的旅行,豈會有異議?更何況,一車增加一名司機所增加的費用,在由全車數十人分攤後,每個旅客增加的支出頂多數百元。

政府在每次重大意外事件檢討旅行業安全問題時,時常是過於站在業者經營的立場思考,而非「唯安全是問」的態度檢討,加上執行力問題,國內觀光旅遊的安全問題一直層出不窮。如果這次政府與社會再次「痛定思痛」、「檢討、檢討、再檢討」後,業者仍以成本為首要考量、政府則不敢動刀改規範、落實安全政策,那麼,大家就只能等待下次意外發生時,一起再來一次「痛定思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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