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反滲透法與民進黨式的民主協商

2019-12-28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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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批評《反滲透法草案》定義模糊,恐有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郭晉瑋攝)

藍委批評《反滲透法草案》定義模糊,恐有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郭晉瑋攝)

總統候選人的第二場政見發表會在25日結束,蔡英文總統針對「反滲透法」的問題表示,台灣比其他民主國家更直接面對中國大陸的威脅,但國內有些人將制定「反滲透法」的做法解讀為「挑釁、戒嚴」,是「負面、不可取的看法」,對此「北京會很欣慰」。也表示與其爭論是否該立法,不如就法案內容好好討論,不需要打口水仗,她相信「在立法院,只要大家坐下來好好談,立法院是有足夠時間、空間給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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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蔡總統究竟是「貴人多忘事」,還是以為民眾是金魚腦,只有五秒鐘的記憶?民進黨團在11月25日公布「反滲透法」草案全文後,就跳過委員會審議程序,於同月29日在掌握立院多數席次,國民黨團拒絕出席背書的情況下,「無異議」通過決議逕付二讀,蔡總統也多次宣示,該法案在經過一個月的冷凍期後,必須於12月31日本會期的最後一天通過。

換言之,「反滲透法」在已決議逕付二讀的情況下,只要經過一次朝野協商即可通過,而討論時間也只有一天,而這就是蔡總統所強調的「大家坐下來好好談」,「有足夠時間、空間給大家討論」?!更不用說當初國民黨團相應提出「反中華民國併吞法」,要求與民進黨版的「反滲透法」一起提交二讀進行充分討論時,卻被民進黨團書記長批評是「為了打假球而打假球」,將會造成嚴重的「藍色恐怖」,而民進黨版的架構比較清楚,「當然就是支持民進黨團版」。

我們先不去討論「反滲透法」只有民進黨團版而無行政院版,未來在實際執行上是否有窒礙難行的問題。外界所擔心的是條文中對於何謂滲透行為的定義過於空泛與抽象,形同給予政府一張空白支票,以致台企聯登報表示該法是變相的「中共代理人法」,形同「綠色恐怖」,而陸委會則表示草案條文規範明確,台商可以放心做生意,不必擔心違法。

20191227-立法院長蘇嘉全預計27日針對《反滲透法》草案,將召集朝野協商。對此,民進黨中央也先召開記者會,詳述法案內容。(黃信維攝)
20191227-立法院長蘇嘉全預計27日針對《反滲透法》草案,將召集朝野協商。對此,民進黨中央也先召開記者會,詳述法案內容。(黃信維攝)

我們不妨回想一下,「反滲透法」的情形和香港的「逃犯條例」是否有些近似?當初港府也是信誓旦旦地表示條例草案規範明確嚴謹,民眾只要不涉犯條例所列舉的罪行,就不必擔心。但因為港人普遍不信任中國大陸的司法公正,擔心隨時有可能會被羅織罪名送中,才群起抗議。而在民進黨執政,高呼「亡國感」口號,「反中」、「抗中」熱潮不減,以及中國大陸黨、政、軍、民、學、商間關聯盤根錯節的情形下,讓許多與對岸交往互動頻繁的台商及民眾,能夠不擔心「反滲透法」會被行政當局擴大解釋與運用,而讓自己陷入法網嗎?

我們經常譏諷中國大陸的民主協商制度是一種「假民主」。正如中國大陸學者所自我批評的,所謂的民主黨派實質上缺乏自主性,許多政府的重大決策與人事任免,都是在方案已經確定而未公佈之前,「才拿出來與民主黨派和政協領導人協商,以完成民主程序。」筆者在此強調,「反滲透法」是一件對民眾權益影響重大,涉及因素複雜的重要法案,卻可以因為領導者的個人意志與執政黨的政治利益考量,將各種反對意見一律貼上「負面、不可取」的標籤,將在野黨提的對應草案置之不理,而所謂的充分討論更只有極具嘲諷意味的一天。試問這種在民進黨掌控下的立法機制,又比中國大陸的民主協商制度高明多少?

台灣民眾在熱情支持香港民眾「反送中」的同時,卻無視於民進黨如此以黨意為民意,玩弄民主程序,不給予在野黨與權益相關人充分表達意見與討論法案的脫序行為,這不啻是對台灣民主最大的反諷。筆者並不反對制定防止敵對國家與勢力滲透的法案,只是在此呼籲蔡總統與民進黨,如果「反滲透法」的制定真的沒有任何選舉考量,何妨緩上一緩,讓它有多更多時間走完該有的民主程序,也可杜外界悠悠之眾口。

*作者為新時代智庫研究部主任、國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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