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工!勞工申請仲裁 勞動部將補助律師費

2016-12-22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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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圍成修法後,只要勞工提出仲裁,勞動部就必須提供專業人士協助,或是補助律師費用。(曾原信攝)

「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圍成修法後,只要勞工提出仲裁,勞動部就必須提供專業人士協助,或是補助律師費用。(曾原信攝)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22日初審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修法後,政府將放寬勞工輔助範圍。如勞工遇勞資爭議時,政府應該主動提供專業人員協助,並提供律師補助經費,此舉能夠平衡勞資雙方的不對等,更加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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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勞資爭議處理法》僅規定,在勞資爭議發生時,只有當勞工提起訴訟及仲裁時,政府才會給予適當補助。勞工若遇解雇、降調或減薪等不當勞動行為時,可依據該法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但由於勞工可能因專業法律知識及相關資源不足,以致在裁決中不易獲得實質的保障。

勞資爭議案 勞動部應派員協助

為了提供勞工更多的保障,修正第43條中提到,勞動部應派專任人員或聘用專業人員,協助辦理裁決案件之程序審查、爭點整理及資料蒐集等事務。以利裁決處理程序運作更順暢,亦能提升裁決機制品質。條文中並規定勞動部協助申請裁決的勞工時,應提供相關專業人員及補助聘請律師的經費。

而修正第6條中則提到,新增勞工因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至4款,有關勞工加入公會或參加爭議行為,遭解僱或減薪等不利待遇而申請裁決時,勞動部得給予適當扶助。

「不僅可加快裁決委員在判定不當裁決時的速度,也能對勞工多一層保障。」民進黨立委鍾孔炤表示,不當裁決的過程中,勞工要舉證,請律師幫忙辯護時較有利,幫勞工把意見完整陳述,可以加快作業的流程,又能夠有效保障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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