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民主臺灣的同志暖實力

2019-09-1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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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婚姻平權立法後,首日開放新人登記,並於信義公園舉行婚禮。(資料照,蔡親傑攝)

台灣婚姻平權立法後,首日開放新人登記,並於信義公園舉行婚禮。(資料照,蔡親傑攝)

在過去三十年間,民主化與公民社會的健全無疑是臺灣社會最指標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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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臺灣而言,長達四十年的戒嚴記憶為1980至1990年代的政治改革投下開放的基調,也讓一些敏感議題逐漸走出社會禁區,進入公共視野。在衆多話題中,最引人注目的無疑是性少數群體的平權問題。

「同志」 一詞,是華語世界中最接近英文中LGBT的表達。這個詞起初發源於香港,在1990年代初進入臺灣,自那以後,它便成為了大衆指稱同性戀群體的通用詞。這個詞語的流傳,標誌著一個屬於 「同志」 群體的社會政治空間正在臺灣形成,而這一轉變在戒嚴時期的威權政制下幾乎是不可想像的。

正如學者馬嘉蘭(Fran Martin)在她的著作(註1)中評論:「毫不誇張地說,1990年代是臺灣性/別議題至為關鍵的轉折時刻。這一時期發生在臺灣的變化,對於臺灣,乃至亞太華人社會都堪稱是史無前例。」 儘管有這種開放,社會上也有帶著敵意的反挫。馬嘉蘭認為,這無疑預示了在接下來20年中,具有更高社會能見度的同志社群要面對更加激烈的反對。

果不其然,2009年10月,臺灣歷史上第一場反同遊行發生了。據學者何春蕤表示,這場遊行由臺灣保守基督教團體發起並公開表示:「同性戀是神所厭憎的」。

20180213-護家盟上午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召開「748釋憲案後行政訴訟相關議題」記者會。左二為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蘇仲泓攝)
護家盟曾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召開「748釋憲案後行政訴訟相關議題」記者會。左二為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資料照,蘇仲泓攝)

在名為「守護家庭聯盟」的帶頭下,台灣社會見證了以守護「家庭價值」為核心訴求的網絡快速竄起,其主要目的是阻止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3年11月,約20萬人在總統府前舉行集會,反對剛通過立法院一讀的同婚法案。而2017年5月24日宣告的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則將抗議推至白熱化階段。根據該號解釋,禁止同性婚姻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之意旨,這項主張無疑激起了宗教社群的强烈反彈。

對1987年才解嚴的臺灣而言,立法院今年五月通過的同婚專法雖不完美,但對於自 1990年代以來「覺醒」的同志,以及過去十年來擴大的反同勢力,這次立法無疑是歷史上重要的分水嶺。

此對亞洲其他國家也引發顯著的蝴蝶效應。尤其對泰國和日本來說,臺灣在同志平權議題上的領導性,大大鼓舞了該國推動同志平權的運動者。

然而,類似的效應並沒有發生在中國。8月21日,北京正式駁回了公衆對於在中國推動類似法案的訴求。在中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記者會上,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聲明,中國婚姻法會繼續將婚姻關係限定在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形式,並且特別强調中國現在實行的婚姻制度「符合中國國情和歷史文化傳統」。這種由中共持續强加給中國的所謂「中國國情」,與臺灣所建構起來的民主國家條件已經產生了顯著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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