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自欺欺人的多元升學辦法─以屏東區為例

2016-09-2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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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多元學習,它的分數算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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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六
圖六

所謂多元學習,實際上是指服務表現、品德表現、競賽表現、以及體適能。表面上,它們各佔10分,不過其中競賽表現這一樣不是人人都能拿分,因為不是人人都有本事與機會去參與縣市級或國家級的比賽,所以這項目有優勢的只有少數人。但是巧妙的一點在於:多元學習的最高分是28分,而不是40分(意思是如果你四項都滿分,那麼你的多元學習就得28分,並不會更高)。因此對一般學生來說,只要顧好其它三項就可以了,這麼一來事情就變得容易許多。實際上,服務表現大部分人都是滿分(班級幹部跟社團社長是可以分配的,特殊表現也不難創造),品德表現也是滿分(很少人會被記過,就算有記過,學校也一定有方法讓學生可以抵掉),體適能每個人也不會差多少。所以「多元學習「這個項目大部分人還是會拿滿分,或者只差一兩分。

下一個項目:適性發展,它的分數算法是:

圖七
圖七

這什麼意思呢?舉例來說,如果學生本人想讀高中,家長同意,輔導小組也同意,那麼該學生在本項目就得到6分;如果學生本人想讀高中,家長同意,但輔導小組不同意,那麼該學生在本項目就得到4分(輔導小組那兩分被扣掉了)。這種詭異又可笑的評分方式,就是中華民國所謂適性發展的實現方式,也就是表格上這6分,不禁讓人覺得政府體系的智商實在低得可怕。事實上在這個項目中,根本不會有人跟學生持反對意見,因為沒有人願意害學生被扣分,所以一樣每個人都會是滿分。

經濟弱勢這一項,如圖所示:

圖八
圖八

意思是送分,低收入者送2分,中低收入者送1分。

看到這裡我們可以整理一下,扣掉志願序、經濟弱勢、以及教育會考這三項,其它的項目大部分人得到的分數都一樣,因此這幾項形同虛設,對學生、教師、以及整個教育系統而言,實際上,只是多了文書處理的工作,制度設計者的目標似乎是增加所有人的麻煩。

經濟弱勢並不是一般學生要爭取得分的項目,志願序是所有分數出來之後才要考慮的事,因此,大部人學生要比較的,以及能比較的,就是會考成績。實際上,在超額比序那張說明圖裡,很多學生都會需要比到最後兩項的會考成績,因為前面所有項目都是同分的。目前的會考大約考180題,但是總分只有25分,只要多錯兩題,可能就會無法錄取想要的學校,尤其現在國中教的東西也變簡單了,於是全體公立國中生就要爭取這一兩題的程度差別,大量花時間在把眼前有限的材料弄得熟悉再熟悉,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現在滿街都是升高中補習班,國中生在外讀書的時間,在我的觀察,並不低於科學園區工程師的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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