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亦芬專文:賦予歷史記憶真正有尊嚴的框架

2016-08-2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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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美國影集《納粹大屠殺》(Holocaust)。(圖取自維基百科)
1970年代美國影集《納粹大屠殺》(Holocaust)。(圖取自維基百科)

第二次轉型正義是在兩德民主統一後,為了處理前東德共產政權的黨產與政治迫害問題而推動。在某個層次上,這次的轉型正義正面回應了一九八○年代東德民運對「正義/公義」價值的追求。然而,正因轉型正義必須架構在民主法治的基礎上進行,也受到法治國家在司法審判上必須要有明確事證的框限,無法無限上綱地追討,因此有不少前東德民運人士對無法獲得想要的公道感到悵然有所失,如同著名的前東德民運人士Bärbel Bohley曾失望地說過一句有名的話:「我們要的是正義,得到的卻是法治國家。」(Wir wollten Gerechtigkeitund bekamen den Rechtsstaat.)Bohley的失望並不意謂著,德國第二次轉型正義是草草應付了事,但卻清楚點出一個事實:轉型正義最後落實的,不是過往的個人冤屈全部得到平反,而是讓過去被威權宰治的政治進入「民主法治國家」應有的正常運作。東德時期人權牧師、現任德國總統高克(Joachim Gauck)雖然很能理解前東德民運人士的失落感,但也指出轉型正義在法治上應該謹守的分寸:生活在毫無自由與公義社會的人,對「正義」(Gerechtigkeit)會產生特別的渴求:他們雖然不知「正義」究竟如何運作,卻極為嚮往。許多在極權專政社會生活過的人,非常憧憬能生活在比較具有正義精神的社會。但他們卻不知,要讓社會具體落實像正義這樣的理念,究竟該走過哪些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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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德國在轉型正義上所做的努力與在實質上所獲致的成果,為人類歷史留下許多寶貴的經驗;但本書並不是一本要講德國轉型正義做得有多成功的書。反之,透過這本書我們將看到,當轉型正義工程開始上路,就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那般,過去會以大家雖然有些熟悉、但卻不知究竟盤根錯節與晦澀扭曲到何等地步的身形不斷、不斷地冒出,來到我們身處的現在。然而,德國轉型正義的經驗可貴之處也在於,為了深化民主,他們勇敢地踏上「改變傳統思維」(umdenken)與「從傳統路徑轉向」(umkehr)的歷程。透過勇敢地正視那深不可見的黑暗過往,將民主與人權價值不斷深植在戰後重新立國的基礎上。

在這個轉型過程中,他們當然也犯了不少錯誤,但是,透過不斷指出問題之所在,務實地面對,他們也藉此將自己的民主體制錘鍊得更精實。因此,本書主要探討的重點,在於德國在兩次轉型正義過程中,產生過哪些問題?有過哪些爭議?他們如何面對?如何反省缺失在何處?後續又如何尋求解決之道?誠如歷史學者Peter Graf von Kielmansegg 所說:「因為這場災難,德國才真正學會如何落實民主;因為這場災難,德國才學會如何融入歐洲國際社會;因為這場災難,德國人被迫重新定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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