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戒,還是以史為「械」:《從暹羅到泰國》選摘(4)

2019-07-25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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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筆者認為,《從暹羅到泰國》言及的「王室-國族主義」史觀,可說是泰國現代史學的主流意識;而該書的核心觀點「國恥論」則出自大泰民族主義學派,其敘述泰史的視角轉至軍人一側。有鑒於此,或許可將「國恥論」稱作「軍人民族主義」史觀。圖為位於泰國曼谷昭披耶河西畔的黎明寺,享有「泰國埃菲爾鐵塔」的美稱。(取自維基百科,CC BY-SA 3.0)

本文筆者認為,《從暹羅到泰國》言及的「王室-國族主義」史觀,可說是泰國現代史學的主流意識;而該書的核心觀點「國恥論」則出自大泰民族主義學派,其敘述泰史的視角轉至軍人一側。有鑒於此,或許可將「國恥論」稱作「軍人民族主義」史觀。圖為位於泰國曼谷昭披耶河西畔的黎明寺,享有「泰國埃菲爾鐵塔」的美稱。(取自維基百科,CC BY-SA 3.0)

今年是泰國啟用其英文國名Thailand的八十週年,《從暹羅到泰國》之出版,可說適逢其時。一九三九年曼谷政府將英文國名自Siam(暹羅)改為Thailand(泰國),大泰民族主義隨之張揚,與一九八九年緬甸軍政府將英殖民時期之國名Burma改為Myanmar,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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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達大泰民族主義,二戰初期的曼谷政府開始在領土及人民兩大國家組成要素上大作文章。就領土而言,大泰國囊括了緬甸、法屬印度支那及西雙版納等地域的大泰族生活區;就人民而言,廣義泰人不僅包含寮人、高棉人等所謂「(湄公河)左岸泰國人」,還兼容了緬甸的撣人、克倫人與孟人。

為了讓大泰族生活圈以及廣義泰人等主張具有正當性,一九三八至一九四四年的曼谷軍人政府與知識界乃重新書寫歷史。歷史(prawatsat)一詞於拉瑪六世(一九一○─一九二五在位)時自西方引介而來,使得原來僅供皇家閱覽之祕典聖訓,由是進化成振興泰人民族意識的教範。

泰國「軍人民族主義」史觀之肇興

《從暹羅到泰國》言及的「王室-國族主義」史觀,可以說是泰國現代史學書寫的主流意識。該種以鞏固王族統治為要旨的泰式歷史書寫,蓋以丹龍‧拉差努帕(Damrong Rajanubhab,即書中所稱之丹龍親王)學派為基礎,強調以歷史來證成泰國之一統性與個殊性。而作為這本書核心觀點的「國恥論」,則出自大泰民族主義學派。活躍於一九四○年代初期的泰國披汶政府,無疑是大泰民族主義學派的催生者。「國恥論」可謂「王室-國族主義」史觀的變體。這兩大國族歷史敘述的主要差異,在於敘事視角的不同。當大泰民族主義張揚之際,敘述泰史的視角,乃由「王室-國族主義」之君王一方,轉至「國恥論」之軍人一側。有鑒於此,我們或可將「國恥論」稱作「軍人民族主義」史觀。而「軍人民族主義」史觀之肇興,與一九三二年暹羅爆發軍事政變、改「絕對王權」為「君主立憲」之背景亦有直接關係。

積極營造「國恥論」的披汶政府,只管為大泰國族「選定創痛」,並不管這些創痛是否確切。究竟一八五五年暹羅與英國簽署之《鮑林條約》,乃至於當中的治外法權條款,對當事國來說是否真是不平等條約?作者提出的幾點事實,包括十七世紀的大城王國早就提供歐洲商旅這樣的權利、暹羅境內歐洲人數量不多、拉瑪四世蒙固王不認為治外法權有損王國威望,乃至於外人造訪反倒突出曼谷特殊地位等,在在說明「國恥論」者將治外法權看作暹羅國難,已然過度解釋。相對來說,《鮑林條約》反而為暹羅帶來一些「外溢效果」,如暹羅藉此強化了與屬國間之主從關係、分奪了附庸國原有的外交自主權,並開始運用誹謗訴訟作為統治工具。

20190717-《從暹羅到泰國》附圖(取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1855年英國與暹羅之間簽訂《鮑林條約》。(取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法國侵逼下暹羅/泰國於印度支那所處之政治環境與文化實況

作者史崔特將歷史記憶作為論述主軸,倘若還要關照整體時空環境,實在難以周全。為使讀者理解二十世紀初期以來泰國統治者銳意「治史」之背景,茲將法國殖民勢力侵逼之際,暹羅/泰國於印度支那所處之政治環境與文化實況,略作補充如後:

一、所謂「印支政治民族完整性」並不存在:暹羅與法國之矛盾在一八六三年柬埔寨被納入法屬印度支那後不斷升級,並於一八九三年法屬印度支那再取南掌(寮國)時臻至高峰。泰國政府在一九四○年指控法人巴維(Auguste Pavie)藉由捏造假邊界及惡意的種族區劃,據以破壞印度支那的政治民族完整性。不過,透過非泰人的記述,我們還能看到另類說詞:「南掌國王溫坎(Oun Kham)在獲得法駐南掌副領事巴維庇護之餘,經由巴維向法國輸誠,盼將南掌獻與法國,讓南掌擺脫作為暹羅屬國的不幸。」

二、「天下」(sruk)是浮動的:作者所言及的幾個本區域國際關係的案例,包括一九四○年法國提出法泰簽署互不侵犯條約之際,曼谷順勢要求法國保證歸還寮國與柬埔寨;一九四二年披汶政府製作民族統一地圖,將馬來亞吉打這類屬藩說成是泰王國治下的政治單位;泰國政府依照「國恥論」,將大東亞共榮圈看作是一個具有文化階序的結構,其中泰國雖在日本之下,但又是在荷屬東印度及英屬緬甸之上。筆者以為,曼谷該等主張無不延伸自十九世紀暹羅於印度支那所建構的國際體系─「曼荼羅」(Mandala),該體系係以暹羅為核心,柬埔寨、南掌及馬來半島上的蘇丹諸國,皆屬體系最外圍的「一等勐(Mueang)」,為僅負擔進貢義務的半獨立王國。值得注意的是,「曼荼羅」並不以封閉界線來區劃領土,所謂的「天下」是浮動的,故後世之泰國逕視寮國、柬埔寨為固有領土,無疑是一種逾越過往事實之詮釋。

三、關於保護民(屬民)界定之歧異:書中提到一九○七年法國同意廢止法國亞洲屬民豁免權之前,其刻意透過保護登記制度來創造日後干預暹羅內政的手段。惟筆者以為,法國保護登記制度的作法與法屬印度支那於國籍認定上採行屬地主義有關。在法屬印支的越南地界,也發生了具有中國血統的明鄉、儂人因「被登記」為法國保護民,而導致中法齟齬的類似事件。

四、基於「教為政用」的根本矛盾:佛教信仰是大泰民族主義的主要成分,是政治精英所謂泰化不可分割的要件。就在來自於西方的天主教會被貼上「第五縱隊」標籤,被看作是殖民主義先鋒之際,曼谷下令將教會學校改為公校,並要求天主信眾皈依國(佛)教。文中提到一八八四年朱拉隆功王在華富里的天主教社區,看到一戶人家門前揚著一面法國國旗時甚為駭異。無獨有偶,一八三二年越南明命皇帝發現其鑾駕衞、警蹕、鑾儀等司弁兵(類似總統隨扈)有從爺蘇道(天主教)者時,同樣大為可怪。這說明傳統印支王國雖未政教合一、但「教為政用」之常態現象,以及該等王國與西方殖民者根本矛盾之所在。

*作者黃宗鼎為獨立評論@天下「東南亞風輕史館」專欄作者、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本文選自《從暹羅到泰國:失落的土地與被操弄的歷史》(聯經出版)導讀。授權轉載。本系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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