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南鐵東移案需要「開個好會」,而非「配合開會」

2016-07-30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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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南鐵東移自救會與民團「南鐵青」26日在內政部營建署前,向都市計劃委員會抗議。(資料照,甘岱民攝)

反南鐵東移自救會與民團「南鐵青」26日在內政部營建署前,向都市計劃委員會抗議。(資料照,甘岱民攝)

7月26日南鐵都委大會民眾質疑主席花敬群未信守承諾提供民間請求關鍵資訊、會議召開倉促通知、爭點未釐清就逕開大會決議。會議主席花敬群次長隨即宣布散會,宣布另於8月9日開大會決議。在與民眾爭執中,花次長語出「我要你們配合開個會,你們他X的就這樣,這樣像什麼話」拂袖而去。事後花次長針對「他X的」道歉。然而,這完全無益於解決南鐵東移案的實質問題或「開會」問題。因為,雙方爭執點並非在這些粗話,而是花次長「只是開個會」與居民「必須好好開個會」兩種心態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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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都委大會一般至多三小時,需決議八個案件,甚至十幾個案件。對涉及土地徵收案件的居民而言,這是基本人格權的生死保衛、將決定是否被剝奪世居土地與迫遷。面對強大公權力要剝奪基本人權,民眾要的也只不過是一個能釐清真相的過程,要死也要得到清楚的理由。但是對都委們,個別案件就只是一個簡短的「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委員們如何搞清楚個別案件呢?就只是看各地方政府與開發單位的漂亮簡報。若民眾自力得知會議召開(內政部根本不主動通知民眾),委員們頂多聽取每個民眾3分鐘的發言,亦無需回應。因此,在不可能有機會(可能也沒有意願)清楚了解個別案件的狀況下,都委們最簡單的處理原則就是聽上意,然後宣布「經審慎審議,予以通過」。也因此,都委大會中幾乎每個案件都「順利」通過,主席也不需說粗話。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7日出席內政委員會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顏麟宇攝)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在與自救會成員與環保團體的溝通過程中,嗆道「要你們配合開個會你們他媽的就這樣,這像什麼話!」(資料照,顏麟宇攝)

縱使南鐵東移案已成重大爭議案件,處理的手段也只不過在媒體前精緻些,本質並無改變。6月14日花敬群次長標榜「將以聽證精神召開擴大小組會釐清真相」,承諾「盡力協助居民取得政府公文與資訊」,強調「擴大小組會議不預設立場,若未釐清真相可繼續召開」。然而,7月2日擴大小組會議舉辦時,居民請求的19項資訊中中,僅取得5件。其中最關鍵的84年計畫書甚至「遺失」,其他關鍵公文鐵工局表示「請再申請」,孰不知鐵工局「請再申請」的遊戲已玩了近四年。在小組會議中花次長甚至以「工程技術評估、地下水、土地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包裹議題,再限制該議題只能詰問一次、答辯一次5分鐘,根本在程序上不想釐清真相。在該會議中,民間以所有論點皆附詳細資料來源的嚴謹態度來論證「南鐵地下化不需東移、南鐵東移無增公益性、南鐵東移土地徵收缺乏必要性」等三大事實。然而,南市府與鐵工局卻仍是以沒有根據的說法編造謊言、迴避爭點。在小組會議中,花次長不但放任官員敷衍閃躲,並一度以「裁決送大會」來恐嚇居民。但終致在居民強烈反對下,花次長改口表示「將朝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的方向努力,但要與南市府溝通」。注意,花次長決定是否召開第二次小組會議的要素並非是「爭議是否釐清」,而是「與南市府溝通」。這都再再顯示南鐵東移案程序深受政治操作。為證明所言真實性,請讀者點入連結看看該會議的虛偽荒謬(營建署將該會議紀錄公開在正常人一輩子都找不到的網址)。沒想到,自救會竟在 22日(周五)晚間收到26日(周二)緊急召開都委大會決議本案的公文。難怪,民眾無法接受花次長「配合開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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