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含致癌物「苯駢芘」? 食藥署管制規定將上路

2016-07-0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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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總想來碗泡麵解饞,但泡麵內卻可能隱含致癌物!(圖:Rubyran@flickr)

深夜總想來碗泡麵解饞,但泡麵內卻可能隱含致癌物!(圖:Rubyran@flickr)

夜深人靜總想來包泡麵解解饞,但裡面卻可能含有致癌物「苯駢芘」?食藥署今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訂定泡麵的苯駢芘、食用油中的棉酚等毒素限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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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傳出韓國農心公司製造的爽口海鮮烏龍麵等泡麵驗出苯芘,隨後國內幾家泡麵大廠也都被檢出含有苯芘,雖未超過歐盟規範的5ppb限量標準,但仍有致癌風險。苯芘早已是世界公認的致癌物質,但台灣仍未針對苯芘研議限量標準。

食藥署:將整合汙染物、毒素規定 「讓業者一次就看懂」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會將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中有關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他污染物質或毒素的規定,整合為一個標準,讓業者一次就能看懂。

潘志寬說,為符合國際趨勢,本次草案中也將針對不同食品訂出限量標準,例如,泡麵油包中驗出的「苯駢芘」不得超過2ppb,食用油中的「棉籽酚」則是不得檢出,另針對麻痺性貝毒等5種海洋生物毒素及漁產品中組織胺等,也都有訂定限量標準。

重金屬部分,增訂穀類及水產品中的無機砷、禽畜產品的鉛及鎘等重金屬、蜂蜜的鉛、海洋生物來源食用油脂的鉛及汞、嬰幼兒食品的鉛及鎘等標準;而在真菌毒素部分,將增訂黃麴毒素B1、伏馬毒素B1+B2、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及玉米赤黴毒素等真菌毒素於相關高風險食品中的限量規定。

評論期60天 管制規定最快9月上路 

潘志寬表示,草案預計將進行60天評論期,彙整各方意見後如無問題,便會公告實施,最快9月便會上路;上路後如檢驗產品發現不合格,第1次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違規食品沒入銷毀,如再犯將可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

想避免攝入致癌物,應減少使用柴魚粉等調味料,烤肉時若有燒焦物質,較可能產生苯芘,燒烤時應使用鋁箔紙隔開炭火、避免燒焦,若發現肉上有燒焦部位,應去除後再食用、吃烤雞時建議去皮,以減低苯芘含量,並盡量少吃炭烤、煙熏類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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