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德州墮胎法違憲 華郵:25年來最重要的墮胎判決

2016-06-2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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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墮胎診所「全女康」(Whole Woman's Health)的創辦人米勒(Amy Hagstrom Miller)27日開心地走出聯邦最高法院。(美聯社)
德州墮胎診所「全體女性健康」(Whole Woman's Health)的創辦人米勒(Amy Hagstrom Miller)27日開心地走出聯邦最高法院。(美聯社)

主筆判決書的布瑞爾(Stephen Breyer)大法官寫道:「(德州墮胎法的)相關限制對於女性健康並未提供實質助益,反而在婦女尋求墮胎時構成實質的阻礙,也對憲法給予婦女的墮胎權構成不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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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與反對女性墮胎權的民眾在聯邦最高法院外表達自己的看法。(美聯社)
支持與反對女性墮胎權的民眾在聯邦最高法院外表達自己的看法。(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73年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案確立墮胎合憲,但墮胎問題仍是聯邦最高法院的「常客」,支持「女性墮胎權與自主選擇」、以及支持「胎兒生命神聖」的兩方依舊經常爭訟不休。《華盛頓郵報》稱,聯邦最高法院在27日的判決,引用了25年前「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對墮胎權的詮釋。該判決強調,各州在立法限制墮胎權時,不得對尋求墮胎的女性施加「不當負擔」(undue burden)。

支持墮胎方:政治家不要再騙

代表德州墮胎診所的生育權利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總裁諾瑟普(Nancy Northup)說:「憲法賦予全國女性的權利今天得到肯認,聯邦最高法院也發出清晰有力的訊息:政治家不能用騙術讓墮胎診所關門。」NBC新聞網曾報導,如果聯邦最高法院認為該法合憲,整個德州的墮胎診所可能僅剩10家合於規定。

至於敗訴的德州政府則大為不滿,州長艾伯特(Greg Abbott)在聲明中表示:「這個判決侵害了州立法權,讓我們無法保護婦女的健康與安全,這將讓更多無辜的生命因此消逝。」除了德州之外,其他十幾個有類似規定的州也將受到本案判決影響,全美數百萬婦女的墮胎權也將得到確保。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先前曾表示,女性應為墮胎接受「某種形式的懲罰」。

美國總統歐巴馬則對本案判決表示歡迎,他說「我們將繼續致力保護婦女健康,包括保護婦女安全、提供可負擔得起的衛生保健,還有她們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民主黨總統選候選人希拉蕊也對本案判決表示支持,她稱這是「德州和美國各地婦女的勝利」。但希拉蕊也意有所指地說「這場鬥爭尚未終結」,「下一任總統有責任保護婦女的健康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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