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你給翻譯翻譯,什麼叫不算數?

2016-06-2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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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我沒被上面提及的Whomersley所寫的文章說服,但看Talmon的那兩篇論及仲裁庭擴權的分析,還真學到新東西,覺得挺有說服力。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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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只要能在一流的國際法期刊中發聲,集越多,判決的影響力可能就會越低。然而,就算真有本事把這些判決都罵到爛,像集點一樣,實際上,也絕不代表判決就沒有法律效力。

今天一個不服輸就昭告天下說沒有法律效力,那國際法院或相關法庭早都可以關門了。對爭端方而言,根據海洋法公約哪條,哪種解釋方法,可以說不算數?

更何況,判決根本還沒出來,緊張什麼勁兒。誰敢說菲律賓一定通贏? 連幫他們打官司的律師都沒有把握。

換個場景,不講法律。先套用石老師的話作個引子。老師說,精神治療之道,「是把精神世界中所建構的自己,投射到電影小說的主角或現實世界中的英雄明星身上,一定程度地可以化解焦慮。這就是偶像的來源之一。」

任何電影或小說,即便沒有全數代表一國之文化,也涵射了一定程度的文化。中國武俠或功夫電影小說中,有種可以歸類的類型或說文化。若可以容我這麼說,叫「踢館」。

各位印象中,不知道有多少小說電影都圍繞著這個「踢館」主題? 這類中國文化下的踢館故事,總是在表達一個概念,就是有真本事的人,就不怕踢館。通常又是逼不得已,外敵或小人一再挑釁下,高手和大師只好出手。而且總是很快地解決對方。真打起來,速度簡直可用孫子兵法的:「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來形容,慢動作可能有幾幕,但絕不會歹戲拖棚。

真正高手過招 輸贏不一定難看

而真正的高手過招,輸贏不見得哪一方一定會難看。有時可以不論輸贏皆漂亮地轉身下台。中國傳統踢館規矩,輸的還得擺個酒請個飯。贏的通常也要回禮。

場景拉回來。在彼岸的中國外交界、國際法界,或說此岸的我國外交官和國際法學人的仗義執言祖師爺,名叫顧維鈞。

顧維鈞。(取自維基百科)
我國外交官和國際法學人顧維鈞。(取自維基百科)

若外交官是以顧祖師爺為榜樣,你覺得他若還在世,會不會代表我中華民國接戰?會不會講都是人家曲解法律,所以判決不算數?

顧祖師爺若還在,根據石老師的處方,加上目前自己對自己精神治療的嘗試,我就相信我中華民國的外交官和國際法學者,絕對跟菲律賓拚一場。而且有信心不論輸贏都漂亮下台。

不禁想起電影「讓子彈飛」的那個聽來過癮的「驚喜」段子。

若沒有要大義滅親,殺人滅口,那你翻譯翻譯,什麼叫「曲解」,什麼又叫「不算數」? 你翻譯翻譯。請彼岸外交部的國際法師爺們,你翻譯翻譯。

請問國際法庭中國籍法官 「曲解」有何不同

再請問,在國際法院、前南斯拉夫戰犯法庭、國際海洋法法庭的中國籍法官,你們在為貴國外交部服務獻策時的「曲解」法律,和近幾年你們在國際法院和所處法庭的「曲解」法律,有什麼不一樣?翻譯翻譯。

又請問,同為已故Ian Brownlie門徒的中國國際法學界頭牌教授,你給翻譯翻譯,根據1982年的海洋法公約,什麼叫做「不算數」,你給翻譯翻譯。

翻譯翻譯。

*作者為愛丁堡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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