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惠敏專文:是誰下令(授意)謀殺江南?

2016-05-0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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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命案,從後續發展來看,美國華人沒人相信當時竹聯幫殺手是主動「為國鋤奸」,也沒人相信不久前才從駐美武官調回臺北升任國防部情報局長的汪希苓,會自作主張,利用幫派在美國執行暗殺任務。在美搞情報的汪希苓是瞭解美國情況的,他不可能不知道,謀殺一個美國公民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雖然在駐美武官任內,汪曾通過《中國時報》駐華盛頓特派員傅建中牽線,同江南談判,要他刪改著作。美國公民江南對汪的命令式口吻和盛氣淩人的態度,甚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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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命案給國民黨當局以很大打擊。(圖取自搜狗百科)
陳啟禮逃回台灣後不久,11月12日台當局執行「一清專案」 掃黑行動,逮捕竹聯幫份子陳啟禮。1985年1月10日,蔣經國下令逮捕軍事情報局長汪希苓、副局長胡儀敏、第三處副處長陳虎門,要求徹查。(圖取自搜狗百科)

人們普遍的推測是,在情報局的層級之上,還有真正下令或授意之人。江南若繼續寫出《吳國楨傳》,再爆內幕,對國民黨多年在台經營的蔣經國形象,顯然更加不利。這個真正下令或授意的「藏鏡人」,也正是崔蓉芝後來質疑的「水落石未出」的關鍵所在。

關鍵的軍售問題

1984年12月中旬,掌握了充分證據的聯邦調查局向國務院報告,指出臺灣國防部情報局捲入江南命案。眾議院亞太小組委員會主席索拉茲(Steven Solarz)宣佈要舉行聽證會,討論是否停止對台軍售問題。三年前(1981)眾院為陳文成在台離奇死亡案舉行的聽證會上,索拉茲就提出了有關對台軍售的「修正案」(《武器出口管制法》索拉茲修正案),因為不能容忍臺灣政府違反《臺灣關係法》,侵犯人權和抵觸美國法律的行為。現在,臺灣官方人員竟派人來美國進行恐怖活動,顯然構成停止軍售的理由。

國務院要求國民黨政府將已返台的陳啟禮、吳敦引渡到美國加州受審,但台方以不符引渡條款第四條的規定為由,拒絕此一要求,但同意配合美方的偵查作業。蔣經國本來是打算拖延觀望一陣的,但美國聯調局擠牙膏,對台出示了更多的證據。而也就在這段時期,1985年1月13日,在美國的竹聯幫成員白狼向聯調局交出了陳啟禮留下的一卷錄音帶。

情況至此急轉直下,蔣經國只得下令將涉案的情報局長汪希苓、副局長胡儀敏和處長陳虎門免職。同時政府公開發表聲明,承認對情治人員的涉案「非常震驚」。

從免職到實際扣押的期間,臺灣當局似乎已同汪希苓談了條件。這就是傳聞所說的, 蔣經國要汪獨自為國家扛起責任,「好好想想對外面的說法」。汪多年後接受訪問時表示,在他受軍法審判被判決無期徒刑入獄之前,蔣經國曾召見他:「你知道嗎,關我以前,蔣先生找我去談了半個鐘頭。我說不要考慮我,為了國家,我願擔起一切責任。蔣先生也不願把我關起來,他也很難過,這你就懂了。」

然而,回到當時的場景,即使汪要獨自「為國家扛起責任」,也不是那麼容易,因為他還必須通過美國來台辦案人員的測謊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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