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歲老人死30年沒下葬,只因家人貪領年金…一場家庭悲劇,揭長照最黑暗真相

2016-12-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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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屬無法推論出患者本人意願時,由主治醫療、照護團隊與家屬共同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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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無家屬或經由家屬授意由主治醫療、照護團隊決定時,以主治醫療、照護團隊之專業判斷為基準。

到了臨終階段,幾乎所有高齡患者都已無法表達意願,大多數時候都是由醫師及家屬來決定醫療內容。碰到這情況,根據該指南將由家屬來推測本人的意願。也因此,要在自己還能清楚表達想法時,有必要和家人共同討論關於延命醫療的問題。只是,很遺憾地,即使希望家屬能盡力推測患者本人真正的意願,仍有許多家屬只顧提出自己希望的做法。此時,患者本人的意願將永遠埋沒在繁雜痛苦的無效醫療中。

正因為有種種不確定因素,在此建議各位把對臨終期醫療的想法與意願落筆成書。

目前,將本身意願寫成書面文件的比例只有極少的百分之五,更何況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和沒有,終究天差地別,只要預先留下醫療決定,在面對將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臨終期醫療時,要傳達意願就容易多了,不僅是為了降低家屬間的爭議,更為保護自己人生最後階段的尊嚴,求得一路好走。請務必考慮預先立下醫療相關遺囑。

家屬為了領取老人年金而堅持延命的情況

2010年有這樣一篇轟動社會的報導:在東京都足立區,一名戶籍上記載為111歲的男性,被發現早已過世並已成白骨。其長女及孫兒隱瞞長者過世,藉此非法繼續領取老人年金長達30年。以此案件為契機,相關單位在清查之下,類似的案件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浮現檯面……

在我周遭,也有這樣的親戚。兒子讓高齡且患上失智症的母親長期住院,但遲遲不繳納醫療費用。對醫院催繳的通知視而不見。健健康康的人,花著母親的老人年金過活,儼然就是個年金寄生蟲。直到母親在醫院亡故,他也沒有露臉致意。

在考量高齡者臨終期的醫療時,無可避免會碰到老人年金的問題。長期的經濟不景氣,我想,仰賴配偶或雙親的老人年金過活的人恐怕不在少數。另外也有辭掉工作在家近身照料高齡父母親,因而只能共同使用老人年金渡日的人。但是,日本的老人年金制度與醫療制度,卻有一個致命的重大漏洞—為了能更長久領取老人年金,將高齡者推入無效延命醫療的深淵中,令高齡患者一年年痛苦下去。

高齡患者入住安養病房時,平均每個月的醫療費用約為日幣六十萬元(患者需支付部分負擔)。其它由國家支付,並另外給與患者老人年金。如此一來,不省人事、長年臥床接受延命醫療的患者,每個月將耗損國庫約60-70萬元。長久下來,國家財政惡化是必然的結果。金錢應當用在真正需要醫療救命的人身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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