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好好照顧自己的感受嗎?周慕姿心理師:我們從不需要為了別人的情緒負責

2016-05-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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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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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是否讓每個人都這麼生氣呢?還是說,其實他對每個人,都這麼生氣呢?

你發現了嗎?原來,每個人會有怎樣的情緒,有時候跟你做了什麼無關,而是跟他們自己怎麼去面對事情、表達情緒有關。

所以,以上面舉的例子而言,你需要為了自己犯了工作上的失誤負責,需要糾正自己,需要提醒自己不再犯錯,那是你自己的責任。

但是,主管因為你犯的小失誤,非常非常的暴怒,甚至對你人身攻擊,那是他自己要負責的情緒責任,而不是你要負責的;因為不一定每一個主管,遇到這樣的失誤都會暴怒或羞辱你,你的行為,所造成的,不會是相同的情緒。

這就代表,我們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我們不需要為了別人的情緒負責。

一旦你想要為別人的情緒負責任,你的人生就會為了別人而活,你生命的目的與意義,只剩下追逐別人的情緒跡象,與擔心自己是不是又怎樣造成了別人的情緒;你不在乎自己的感受,也不可能在這過程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因為:

如果你的人生,永遠都是別人的感受比你的感受重要,你怎麼可能會覺得自己是有價值的呢?

我們能不能開始練習,開始重視自己的情緒感受,那不代表我們不能溝通、不能妥協;而是希望別人用尊重我們的方式,與我們討論事情的進行方法。當別人希望我們能夠滿足他們的需求時,他們必須要清楚地拿出來討論,尋求我們的同意,而不是用許多「貶低」、讓我們有「罪惡感」的方式,以此引發我們的焦慮、逼迫我們就範。

我們應該有選擇:當我們想要滿足別人的需求,那是我的自由與選擇,而不是我的義務。

當「這是我的自由與選擇」時,我做到了,我會有成就感,會覺得我有能力、且我願意為了別人這麼做;但如果這成了我的「義務」,我只會在做到的時候,覺得是「應該的」,在做不到時,則是感覺到深深的罪惡感。

而實際上,我人生唯一最重要的事情與義務,是在不傷害他人權益的前提下,重視自己的感受,滿足自己的需求,而非僅為了滿足他人期待而活。

你願意,好好照顧自己的感受,找回自己的人生嗎?

註:文中的舉例均經過大幅改寫,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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