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40年》他不居功 卻是催生蘋果的最重要幕後推手

2016-04-0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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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創辦人賈伯斯、韋恩與沃茲尼克。(由左至右)(取自推特)

蘋果創辦人賈伯斯、韋恩與沃茲尼克。(由左至右)(取自推特)

1976年4月1日,蘋果電腦(Apple)成立,提及創立時的2個功臣,大多數人可能會想到賈伯斯(Steve Jobs)跟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但促成這兩個Steve合作其實另有一個幕後推手,但現今幾已被人遺忘,他是韋恩(Ronald G. Way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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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伯斯的顧問

從賭城拉斯維加斯往內華達沙漠開將近1小時的車,當你開始有感覺來到文明盡頭的氛圍時,歡迎光臨帕朗(Pahrump)。在帕朗你將找到地球上最值錢,或許也是最具影響力的公司-蘋果的共同創辦人-韋恩。

韋恩現年81歲,40年前他在雅達利電腦公司(Atari)工作時和年輕的賈伯斯相識,賈伯斯倚重韋恩的意見,因此經常向韋恩尋求各式各樣的建議,諸如:

當賈伯斯問道他是否該創辦公司生產吃角子老虎機,韋恩說:「不!」

當賈伯斯問道他是否該前往印度尋找自我,韋恩說:「如果你必須去,請注意安全。」

有天,賈伯斯問了一個改變歷史的問題:「你能幫我跟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講講理嗎?」韋恩回答:「帶他到我家來,我們能坐下來好好談談。」

促成雙雄合作

沃茲尼克和賈伯斯這對搭檔經常在電腦技術俱樂部(Homebrew Computer Club)和其他人一起把電路板當樂高積木一樣拆解又組裝。

神奇巫師沃茲(the Wonderful Wizard of Woz,沃茲尼克的外號)是其中的僥僥者,他在俱樂部拼裝的電路板成為後來蘋果1號電腦的雛型,也是蘋果公司銷售的第一部電腦。

賈伯斯當時希望說服沃茲將設計成為屆時尚未成立的蘋果公司的獨家專利,但沃茲卻希望讓他的設計能被每個人自由取用;於是他們到當時位於加州山景城(Mountain View)的公寓找韋恩評斷。

韋恩回憶道:「賈伯斯認為我比他更會說服人,而他當時非常希望沃茲能將設計投入生產;不過沃茲這人作事一向無拘無束,大部份純粹只為好玩及樂趣,完全沒有想到商業利益。」

 

在大約45分鐘的對談中,事情出現了轉機;賈伯斯在那當下也隨即宣佈:「我們將一同成立蘋果電腦公司。」公司股份的分配非常直截了當,賈伯斯和沃茲尼克各配得45%,而韋恩占10%,韋恩的權責是在各式爭端中擔任理智之聲仲裁。

閃離

深具銷售手腕的賈伯斯在公司成立後立刻爭取到第一筆大單-當地電腦零售商店Byte Shop向蘋果訂購50台電腦,為了籌募資金生產電腦,蘋果必須舉債1萬5000美金(約新台幣48萬)。

但韋恩不知從哪聽說Byte Shop有拖欠貨款的壞名聲,如果公司不幸破產,他們三人都得背負債務。而賈伯斯和沃茲尼克加起來不值兩文錢,韋恩有房、有存款、還有車,韋恩知道公司出事,債務人一定第一個找他算帳。

於是在公司成立的12天後,韋恩把自己從合約上除名;40年後,韋恩仍覺得當初的決定合情合理。

韋恩在蘋果最後的貢獻是繪製蘋果的第一個商標,畫中牛頓正坐在樹下,一顆蘋果在枝上等著掉下來讓他體悟地心引力的原理。原本韋恩在商標中署名,卻被眼尖的賈伯斯發現,賈伯斯要求韋恩把署名拿掉。

脫離蘋果一個月後,韋恩收到一封來自蘋果公司的信。信上寫著只要韋恩簽名出讓所持有的蘋果股份,他就可以拿到一張1500美金(約新台幣5萬元)的支票。

韋恩簽名前沒有想太多,對他來說,這僅是個意外之財。

追憶賈伯斯

韋恩將所有粉絲來信存放在書房一角的箱中,來信內容包括索取簽名、意見徵詢,或者表達傾慕之情。其中一封署名傑森的信甚至戲謔地詢問自信、好鬥的賈伯斯是如何聽取韋恩的金玉良言。

憶及賈伯斯,韋恩說道:「如果問賈伯斯是不是一個好人,從很多層面來看,答案是否定的,但這一點也不重要,因為是他讓蘋果有今天的成就。」

韋恩認為某方面來說他就像賈伯斯實現夢想的監護人,在賈伯斯羽翼未時給予他支持性的鼓勵。

蘋果草創時期,賈伯斯也曾跟韋恩透露自己除了蘋果公司,還有其他想去完成的事。當時韋恩勉勵賈伯斯在賺取足夠金錢後,便有餘裕去完成心之所嚮,也敦促賈伯斯在過程中別忘了自己當初賺錢的初衷是什麼。但韋恩感嘆賈伯斯似乎在完全投入蘋果經營的過程中,把其他事都看得完全不重要了。

沒有「蘋果」的日子

帕朗距離蘋果總部所在地庫比蒂諾(Cupertino)約800公里,感覺卻像隔了一個宇宙般遙遠。環視韋恩的家,找不到任何蘋果相關的產品,韋恩表示偏好自己打造並客製化所用的科技產品,他覺得這樣比較有趣。

韋恩的居所低調樸實,四處散落著蘊藏具有工程師及收藏家巧思的擺設。

在接受BBC記者李(David Lee)的採訪時,韋恩談起自己曾按比例從內到外仿製電影《海底兩萬哩》(Twenty Thousand Leagues Under the Sea)中的鸚鵡螺號(Nautilus)潛艇,由於沒有藍圖可供參考,韋恩只能不斷參照電影中的定格畫面。完成後,韋恩將成品送給博物館收藏。

從不後悔退股

如今蘋果10%股份市值約600億美金(約新台幣1兆9140億元),但韋恩表示並不後悔當初退出的決定: 『如果錢是我唯一想要的東西,我有很多方法能夠賺錢。但對我來說,這世上有許多事比錢更吸引我。我給年輕人的建議是,尋找你能夠享受的事物投入,這樣你一生都不用「工作」。』

儘管不後悔放棄蘋果的股份以及合夥人角色,但有一件事的確令韋恩感到後悔- 那就是以美金500元(約新台幣1萬6千元)的價格賣掉那張蘋果創立的合約;這份合約2011年在拍賣會上以160萬美金(約新台幣5100萬)高價賣出。

2011年,有人送了一台iPad 2給韋恩當作禮物,一如既往,韋恩仍把這台新玩意兒轉送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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