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駿觀點:立法不該是私人盲目洩忿的玩物

2016-03-1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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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台灣方面在兩岸談判事務上的立法若是以談判者出賣主權為話題,顯然是拿一個不存在、甚至是不可能存在的虛假議題進行立法,簡直將民主憲政的立法當成私人盲目洩忿的玩物。(陳明仁攝)

今天台灣方面在兩岸談判事務上的立法若是以談判者出賣主權為話題,顯然是拿一個不存在、甚至是不可能存在的虛假議題進行立法,簡直將民主憲政的立法當成私人盲目洩忿的玩物。(陳明仁攝)

自「大腸花」學運以來,監督兩岸協商的立法成為時常被綠營提起的議題,新立法院民進黨佔過半多數,大腸花的核心骨幹成立時代力量黨,也進入立法院,對此緊咬不放,雙方情投意合,自然沆瀣一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與時代力量黨共同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版本,其中規定行政機關未經立法院同意,若談判致使侵犯我國主權,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竟然順利付委審查。怪哉!奉政府之命談判者必有談判底線,如果遵守底線未讓,何過之有?底線賣不賣台應該是掌有拍板底線之權的人的責任吧?若要處罰,應該先找出這個元凶罪魁吧?其次,難道經過立法院同意公務人員就可侵犯主權嗎?尤美女與時代力量幾位委員真懂什麼是「主權」概念的意涵嗎?對兩岸關係的性質有丁點兒的掌握嗎?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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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自1949年以來,分裂分治但未分離,在同一個時空找不到「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兩個獨立並存且分離的主權,「一個中國」的外圈所包含的中國主權完整而未曾破裂分割,這是鐵錚錚的歷史事實與國際政治圈的現實,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換言之,台灣和大陸同時被包裹在「一個完整的中國」之中,中國主權在世界上不同的國家分別由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兩方所分別代表的主權包括另一方的領土。

主權之爭是兩個不同的國家針對一片土地或海域所有權誰屬的爭執,兩岸共同被包裹在「一個中國」之中,「主權」根本不可能是兩岸之間的議題,兩岸之爭不是也不可能是主權之爭,而是一個中國之內誰是正統或具統治正當性之爭,用傳統的概念說,是奉誰的「正朔」之爭。若硬要扯上「主權」,只能是兩岸爭執的是「誰具有代表『中國主權』的正當性」。台灣方面若放棄爭執的權利,而認為中國是你,我是台灣,各走各的路,就會落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省」的地位。這是國際政治的現實,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

今天台灣方面在兩岸談判事務上的立法若是以談判者出賣主權為話題,顯然是拿一個不存在、甚至是不可能存在的虛假議題進行立法,簡直將民主憲政的立法當成私人盲目洩忿的玩物,這種立法委員本身就沒有當民主政治立法者的素質,敗壞台灣民主政治的內涵,罪莫大焉。如果執意要將兩岸問題套上莫須有的主權之爭,實際上就是違憲違法,可惜台灣法治不周全,否則,應治以毀憲亂政之罪。

蔡英文自去年中以來一再宣示「在中華民國憲政秩序下維持現狀」,竟然出現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尤美女與時代力量共同串謀,大玩「兩個中國」的遊戲,能不令人懷疑蔡所說的「中華民國」為何物嗎?能維持住什麼嗎?是不是自己說一套,卻暗地裏嗾使或縱容小鬼橫行,表演雙簧,唱黑白臉,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縫子,期盼國際勢力從縫子介入?

既然當上了立法委員,就應該要有起碼的民主政治素質與國際政治的基本常識,如果沒有,就是愧對這個職務,應該即刻辭職或立即停止妄行非為,抓緊學習,於最短時間內滿足該職務所需的民主政治素養。當知「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沒有最起碼應有的民主政治素質卻佔據公職,豈不是虛耗民脂民膏,浪費公帑嗎?如果對這個國家或憲政秩序不滿意,你們可以不要當立委啊!沒有你們,保證台灣會更好!要不志氣大一點兒,有本事就立即鼓動風潮,綁架蔡英文以降,共同集體宣告520後台灣獨立嘛!可惜,阿扁早就判定你們的妄想「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看到你們這般跳樑丑行,真為受你們拖累的台灣人民感到悲哀與不值!

*作者為獨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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