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不自由、攻擊陸生納保 台大政研所陸生:學弟妹別來

2015-12-05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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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納入健保爭議不休,讓來台陸生感覺不佳。圖為元智大學陸生聚會。(取自元智大學官網)

陸生納入健保爭議不休,讓來台陸生感覺不佳。圖為元智大學陸生聚會。(取自元智大學官網)

台大政治研究所陸生張逸帆,上周五於臉書發表一篇名為「你們的健保很好,但我從未向你們乞討」的文章,對於外界常質疑陸生「沒納稅,憑什麼加入健保」、「陸生納保會拖垮健保」,張逸帆於文章中表達了他的看法,但該文沒幾天後遭人檢舉被移除,連同之後的兩篇文章也是,臉書也因此被封鎖了24小時,此事引發諸多群眾對於台灣言論自由性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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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逸帆於文章中舉出6點對於在台四年間「健保限制陸生納保」的看法,他表示喜歡台灣的老師、朋友,但無法忍受在「一邊肆無忌憚地辱罵著你的出身,一邊又以文明與先進自居」的社會生活下去,文末並表示「真誠地告訴想來台灣求學的學弟妹兩個字,別來」。

對於文章第一點「你們不納稅,憑什麼加入健保?」台灣人民的質疑,張逸帆於文章中表示,「外籍生納稅了嗎?」,並提出自己櫃子裡那一堆統一發票用意的質疑,表示若要所得稅才算納稅,「沒問題啊,那你開放給我打工、當助教、當RA的權利,我絕對一分稅都不逃。」張逸帆表示。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對言論自由之解釋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在釋字第509號解釋文中的說明,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該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而為了兼顧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的保護,法律還是可以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做合理的限制」。因此,現實世界中法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和規範,同樣適用於網路世界。

言論自由限制

現代民主國家比較常使用的言論自由限制方式是「事後懲罰」。其是指對人民發表的言論,不給予事前干涉,但事後若是發現該言論有觸犯法律規範,或是損害他人利益的時候,政府就會要求行為人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從限制的對象來說,可將言論自由分為兩種:

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是指限制某一種類型的內容,或某一個觀點的言論,目的是限制言論傳播的影響力,例如:限制色情網站的接觸。

非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是指限制言論表達的方法或管道,例如:情色電視節目的播映時段、集會遊行的時間、地點等進行管制。

網路上的言論自由之限制必須考慮網路言論的匿名性、傳輸快速性以及無國界性三種特性。

《取自教育部大學通識教育課程-資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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