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維觀點:增加法官人力以外更重要的事

2024-04-1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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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於司法領域,如果我們社會的法律訴訟真的是那麼多,那應該是有足夠的市場撐起各工作單位或甚至以家庭為單位的法律顧問,協助個人或團體內相關的法律教育或有紛爭時的法律代理人。這也如同發生車禍時往往應該將理賠鑑定的事情交由雙方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鑒價的過程,讓當事人可以不必進法院就能得到滿意的結果,用平日少許的保費來換取所節省的時間。所以這個家庭律師或企業法務的服務應該有更多的推廣,而且重點應該放在平日的教育與有爭議時的協商,讓本來可能常見的訴訟能及早化為彼此利益的折衝,花小錢而省大錢,間接也可以提高律師的收入,降低對司法訴訟的倚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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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商應是法律人的專業

但是就筆者的了解,由於目前多數法律人從大學起就是就讀法律系,並不像美國那樣從研究所開始,所以本身對於法律領域以外的知識相對有限,後來成為律師後很容易只熟悉訴訟的流程而非與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合作來跨領域的解決協調的過程。事實上在美國法律研究所很重要的調解協商(Negotiation )的課程在一般的法律系中幾乎沒有。這也使得律師在這方面的發展空間似乎比較受限。但這部分如果法界有共識,就可以更多將不同科系的專業與調解協商的技能融入法律系相關的課程,甚至成為國家考試的一部分,讓律師不是只會背法條、辯論或打官司,而是能以其專業協助當事人能在減少爭訟的前題下,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減少對他人權益的侵犯,也就間接減輕法院的案量。筆者相信多數人也會同意,這才是一個比較健康且有高司法素質的社會。

應更積極使用AI科技來協助法官

最後,筆者認為隨著AI時代來臨的腳步越來越快,各行各業無不積極備戰來使用AI降低人力需求且提升整體的效能,面對少子化的時代。司法界也應該更大刀闊斧地引入AI進入不影響審判核心的司法行政工作,加速相關業務的推動。如筆者在另一篇文章所說的,AI與司法的關係比起AI與其他領域的關係更為複雜,的確需要更小心謹慎的使用。但小心謹慎絕非只有觀望,反而需要更積極的規劃以累積各種測試的經驗,才能提前預防未來可能出現的更大問題。過度謹慎反而只會讓問題越來越拖延,就永遠難以順利轉型。以前不久司法院推出的AI判決為例,只是因為律師團體的片面質疑就退縮不前,沒有再繼續往前發展,實在可惜。

雖然法界向來以保守著稱,但是面臨自己無法消化的大量案件(筆者相信多數是相對單純可以由AI參與協助的),當然應該嘗試以更有效率的科技來作積極的處理,讓法官的專業展現在那些少數較為複雜而需要法官深刻判斷的案件,這樣才能算是充分利用法官這第一類組第一志願中第一名的人才,而非當作整天在產生判決書的文書工人。

總結:跳脫法官人數框架的司法改革

總結而言,筆者認為除了目前已經提出增加法官的人數並放寬管考這些體制內的作法外,更應該比照心理諮商領域在校園自我傷害三級預防中的初級預防,設計適合的社會制度鼓勵律師來參與司法平民化的教育與法院外的調解工作,讓更多民眾能提升法律意識並減少非必要的訴訟。這樣的社會制度要能讓律師也能因為提升全民司法素質、協助司法調解而得到應有的利潤與聲名,民眾間的訴訟案件自然可以因此減少。

若再加上AI科技的導入,協助許多繁瑣的文書工作來提升行政與輔佐法官的功效,才會是比較長遠重要的基礎工作,讓政府高層也可以拿來作為司法改革中重要的政績:減少不必要的司法資源浪費,同時又能讓全民都能享受司法專業普級的成果,更讓法官有足夠的時間能專心處理真正棘手的案件。相信這種多贏的局面才是我們社會所應該追求的,期待司法高層、政府首長與關心此事的法界人士能匯集智慧,一同努力。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物理系教授、國立清華大學諮商中心主任、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AI應用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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