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選式民主在英、美已實施了多年,他們人民的福祉有增加嗎?社會有變好嗎?英國前首相湯尼·布萊爾,為何於2014.12.04在紐約時報刊登了「改進普選式民主」的呼籲?其標題是:民主是否已死?
2.為何美國的社會已明顯惡化?包括:槍擊案激增、治安不良以致買槍自衛者眾、基礎建設落後(例如地鐵老舊、沒有高鐵)、貧富差距擴大、大選後極不平靜(例如暴民於2021.01闖進國會山莊)、遊民及無住宅者漸增、城鄉差距及人民兩極化等。
3.積極宣揚普選式民主而頻頻召開民主峰會的美國,其政治領袖為何只注重民主的「方式」?為何不強調民主的「目的」?(由美國近年來社會上的亂象看來,強調民主的「目的」只怕會自曝其短)。
4.近年來美國的大選為何常造成兩個爛蘋果現象?在此現象下,選民們對大選的興趣缺缺,或者只能從候選人中挑一個比較不爛的蘋果。
所以,普選式民主有不少「方式」及「結構性」的嚴重缺點,崇尚普選式民主的社會走向衰敗只是剛剛好而已(不衰敗才令人詫異)。但大眾一旦嘗到普選帶來的參與感與被重視感(即便只在選舉時),要收回來談何容易?
許多人被西方政客及媒體誤導,誤認為普選式民主是人類未來的方向,因此很難接受集中式民主。許多人甚至堅持將「非普選式民主」的政治制度冠以「獨裁」之名。他們知道集中式民主(間接民主)也是一類民主嗎?可曾想過哪一類民主較能達到目的?堅持己見者豈不是「受過教育的傻子」?
集中式民主最讓人詬病的應該是:選人時由極少數人投票決定,因此被懷疑有「私下運作」及「利益交換」的弊端。筆者的看法如下:
1.應做中肯的比較:普選式民主及集中式民主的選人都不完美,應做全面而中肯的比較才知道優劣。比較的原則包括:重視此議題、寬度及深度都夠、能否達到民主的「目的」、要有具說服力的論述及例證等。
2.對私下運作宜正面看待:前面說過,好的選人要件包括「明確的政見與適當的溝通」。私下運作中的溝通「有利於選人及當選者爾後的施政」。至於私下運作及利益交換的內容是否恰當,可從爾後施政的結果來觀察。亦即,當選者在施政上是否以人民的福祉為主,將是最好的依據。
3.應符合國情:海峽兩岸在20世紀的絕大部分時間,都有「嚴重的民智未開問題」;在普選式民主的前提不成立之下,集中式民主顯然是較好的選人方式。由以上的分析顯示,普選式民主並未較佳。
筆者覺得應該再次強調:政治制度與做人之道、品格及價值觀類似,難有明確的指標,而政治制度並非西方人的強項,不宜盲目地跟隨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