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號船難判決出爐》政府應對不力、船員讓民眾原地等死 首爾地院裁定:政府和營運商應賠償罹難者一人2億元

2018-07-1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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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搭載476人的南韓客輪「世越號」自仁川港開往濟州島途中,發生沉船意外,造成295人死亡、9人失蹤的悲劇。事件發生4年後,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家和世越號所屬的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需向每位罹難者賠償2億韓元(約新台幣584萬),罹難者父母可獲得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08萬)撫恤金,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則分別支付500萬到2000萬韓元撫恤金。

這項訴訟由118名遇難學生的354位家屬集體發起,他們認為,國家的責任應通過訴訟依法追究,因此一直拒絕接受國家提供的賠償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院認定,國家在事故初期應對不力,清海鎮海運公司和國家過失導致本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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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未明確指出政府錯誤、未界定政府和船務公司責任 家屬稱將持續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清海鎮海運公司在超載和貨物固定不穩的情況下讓船舶出航,船員們透過廣播讓乘客就地待命,自己卻先逃離。木浦海警「123號」艦艦長未採取讓乘客撤離船體的措施,未盡保護國民生命安全的義務。罹難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船內等待救助導致最終遇難,船身傾斜至船體完全沉沒的時間裏,罹難者必定經歷了極度的恐懼和痛苦。事故後,罹難者遺屬們遭遇了巨大精神打擊,致今仍蒙受創傷後壓力症(PTSD)之苦。

法院還表示,判決時考慮到事發已過4年但到現在對於沉船的責任所在、賠償相關爭議仍持續,事故對社會影響之大,以及為了不讓事件重演有必要事先預防等因素。不過有死者家屬在庭外表示,裁決沒有明確指出政府做錯的地方,也沒界定政府和船務公司各自要承擔多大責任,他們對裁決感到失望,希望再上訴後可以得到一個更滿意的回應。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家和世越號所屬的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需向每位罹難者賠償2億韓元(約新台幣584萬)。(翻攝影片)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家和世越號所屬的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需向每位罹難者賠償2億韓元(約新台幣584萬)。(翻攝影片)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家和世越號所屬的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需向每位罹難者賠償2億韓元(約新台幣584萬)。(翻攝影片)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家和世越號所屬的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需向每位罹難者賠償2億韓元(約新台幣584萬)。(翻攝影片)

船隻急轉彎、船體改裝、船隻超載3倍 事故肇因人為疏失

世越號船體長45公尺、寬22公尺、高14公尺,重量為6825噸級,包含船員在內最多可搭載921人,同時可運載180輛汽車或相同數量的20英尺標準貨櫃,是南韓國內同類客輪中最大的一艘。2013年,南韓政府進行檢查後,世越號由清海鎮海運經營往返仁川和濟州航線。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家和世越號所屬的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需向每位罹難者賠償2億韓元(約新台幣584萬)。(翻攝影片)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家和世越號所屬的船務公司清海鎮海運公司,需向每位罹難者賠償2億韓元(約新台幣584萬)。(翻攝影片)

2014年4月16日清晨7時左右,世越號在行駛途中疑似遭受嚴重撞擊,隨即急速停下,船身則在數秒內快速傾斜,而船上開始廣播要求乘客不要慌張亂動,但船長李俊錫和部分船員卻已私自搭乘救生艇逃生。當天上午9時許,世越號發出求救訊號,南韓海警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搶救。隨著進水情況嚴重,世越號在9時30分開始傾覆,船首上揚,船尾逐漸往海裡下沉。
 

世越號的失蹤者搜尋作業,目前仍在進行中。(美聯社)
事故發生後經歷將近2年的打撈作業,世越號才終於拉出水面。(美聯社)
資料照。世越號船難四周年。(美聯社)
資料照。世越號船難四周年。(美聯社)

事故發生後經歷將近2年的打撈作業,世越號才終於拉出水面。有倖存者聲稱世越號會發生沉船意外,疑似是在途中遭受嚴重撞擊,但南韓海洋警察廳在沉船隔天宣布,世越號在行駛途中突然劇烈轉彎才是導致沉船的主因,不過南韓光州基督教聯合會(NCC)牧師張弘權在今年3月公布已故舵手吳容錫的親筆信函,內容直指船長態度、船體改裝都是原因。

另外,南韓檢察官指出超載也是世越號沉船的原因之一,清海鎮海運公司向負責船隻檢定標準的南韓船級社報告稱,世越號當時載重3608噸,但世越號的載重評級只有987噸,顯然世越號發生意外時的載重量比原訂標準高出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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