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半個世紀的更迭—德國核能政策

2022-09-0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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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德國Isar 2核電廠。(美聯社)

圖為德國Isar 2核電廠。(美聯社)

話說從頭

1973年10月以沙烏地阿拉伯為首的石油國家輸出組織,以石油為武器,對於支持以色列的國家實施禁運,禁運持續至1974年3月正式結束,禁運期間全球石油價格上漲了近300%,從每桶3元美金升至近12元美金。許多國家都體認到能源供應與價格穩定的重要性,於是開始發展核能發電。在那個時代,德國與法國的核能發展是並駕齊驅的,兩個國家皆自美國引進核電技術,也都建構了獨立自主的核電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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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美國三哩島事故並未改變當時在德國執政的社會民主黨對核能的支持,然1986年蘇俄車諾比災變對德國的核能政策就造成重大的衝擊。1986年8月,社會民主黨通過10年內放棄核電的法案,德國終止新型反應器的研發計畫,電力公司也不敢再規劃興建核電廠,最後一座核電廠於1989年商轉。整體來說,該法案的通過,並未影響德國運轉中核電廠的營運,1986到2009年的23年間核電廠裝置容量介於2,033.9與2,058.3萬瓩間,1989年還一度達到2,290 萬瓩。換句話說,德國的執政黨體認到核能發電對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並沒有執行1986年8月在蘇俄車諾比爾核電廠災變的反核激情下,倉促通過的廢核法案。可見,非核這檔事,只能說,不能做。

非核是政治權謀的籌碼

1998年10月社會民主黨與綠黨組織聯合政府,開始與電力公司討論非核時間表。綠黨,一個以意識形態掛帥,全國認同度僅為6.7%的小黨,透過權謀取得與國家安全息息相關的能源政策的主導權,呼風喚雨地改變了國家能源政策。較多民眾認可的政黨取得政權,本是民主政治運作的基調。曾幾何時,為了取得政權,不同政黨間利用合縱連橫,導致少數人的定見,挾持大多數人的認知,這是民主政治的常態嗎?可笑,更是可悲!

經過多次與多樣的威脅利誘與折衝,聯合政府與電力公司於2000年年底達成協議。協議重點是,政府允許當時運轉中的機組持續運轉,直到累計發電總量達26,230億度電,相當於機組平均使用年限為32年(電力公司原先期待36年),而德國將於2022年達到非核。政府承諾保障核電廠的順利運轉,並且核廢料的處理不會受到政治干擾。2001年6月,「紅綠」聯合政府與4家電力公司簽定協定。協定中明確規定德國不再興建核能電廠,以及允許用過核燃料暫時儲存在廠址。

基於核能發電量上限,2003年與2005年各停了一部經濟效益較差的機組,裝置容量為64萬瓩、34萬瓩,分別運轉了31年與36年。此外,位於萊茵河畔一座1986年商轉,裝置容量達122萬瓩的機組,因為反核團體的抗爭,於1988年停機後,便沒有再運轉,其所屬電力公司於2003年放棄該機組,開始除役工作。2007年與2009年再停了兩部77.1萬瓩與126萬瓩的機組,分別運轉了30年與25年。這兩部機組是沸水式反應器,與德國主流的壓水式反應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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