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要讓一半科技業老闆坐牢的法令!

2018-06-0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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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訂定敏感科技保護法,業者說可能讓一半科技企業老闆要去坐牢。(資料照片,蘇仲泓攝)

政府要訂定敏感科技保護法,業者說可能讓一半科技企業老闆要去坐牢。(資料照片,蘇仲泓攝)

要如何讓國內一半的科技業老闆去坐牢?業者提供了一個答案:訂定《敏感科技保護法》,然後強力執行即可。這是近日流傳在業界的笑話,但確實有一定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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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國內技術、人才流失,過去曾有意訂定《敏感科技保護法》,但過去幾屆立法院都未通過、甚至未進入實質討論,因為業界都反對,一來認為現有法令(營業祕密法與兩岸關係條例)已能規範;二來認為此法令觀念上與執行上問題百出,最後可能變成動輒犯法、業者易因而被入罪。

不過,近來傳出府院高層在5月中曾兩度召集相關部會,就草案內容進行實質討論;工總為此也在日前邀集國內主要的科技大廠,召開內部會議討論,業者仍持反對態度。主持會議的工總副理事長、神通集團董事長苗豐強說,這法恐怕會讓一大半的企業老闆坐牢,「以後,我們可能要在牢裡開會了。」

這次蔡政府積極想推動這個《敏感科技保護法》,不必懷疑,雖然不明言針對性,但顯然主要是要防範科技產業的技術外流到中國;而以立法初衷與概念上而言,大概也不會有人反對,畢竟大家都不樂見本國技術外流。

但問題是一旦立法且把審查、決定權全部交到政府手上後,一切都將走調。

首先是何謂不能外流的「敏感科技」?單是爭執其內容、技術層次就吵不完,最後一定就是「由政府相關部門判定」。但接著的問題是:科技產業市場變化快速、技術進步是2-3年就可能是一個世代的變化,而不會有例外的是:官僚單位一定採最保守的態度判定、而且對技術的認知一定落後整個市場,最後官僚單位擁有判定的權力,將拖累甚至拖垮整個科技產業的市場策略與發展。

其實,過去的案例就可證明官僚單位的保守與落後,如何的傷害企業。當中國要發展LCD產業時,留下特許證等待台灣的友達去投資,但政府東卡西卡、又是要在台灣相應投資、又是只能拿落後技術去投資,結果是核准時已「時不我予」,中國把特許權給韓廠,同時大力投資本土廠商,友達已無利基可言,今日中國面板產產量已超越台灣。

半導體產業情況相同;早年台灣卡住晶圓廠赴中國投資,結果反而養出競爭廠商中芯,之後才放行8吋晶圓廠去中國,當時扁朝的經濟部長林信義就說過:「早就該放幾隻老虎,去管大陸這片叢林,去咬破壞價格的猴子」而政府至今仍卡住IC設計龍頭聯發科,結果只見中國的展迅、海思一路起來。

因此,對這種把審查決定權全然交結政府的作法,其弊甚明;而且從動機來看,科技廠商其實更有誘因保護自己的技術、智財權,而何時以何種方式,可以把技術拿到海外其它地方使用,或是獨資企業、或是合資、或是授權,企業對市場變化、產業趨勢,一定遠遠比那些官僚了解。業界說,「敏感科技」既不是法律用語,也不是科學名詞,根本無法定義,最後就是淪為官僚自由心證決定,而官僚又一定是看著民粹風向、揣測著政治動向及長官們的想法。

這種決策方式,對企業而言當然是潛藏風險與災難;更大的災難是《敏感科技保護法》草案中,訂有嚴厲的罰則,違反規定不僅為刑事責任,且可究責至企業負責人,刑期可長達7年。此所以業者會說出此法恐怕會讓一大半的企業老闆坐牢,「以後,我們可能要在牢裡開會了」的話。

此外,政府恐怕錯估了台灣在全球科技產業的定位。台灣確實在某些科技技術上仍有優勢,但其實基本上台灣仍是技術輸入國,大部份還是要靠與海外合作開發,同時技術在商業上也需要有出海口。如果台灣真出台如此嚴厲管制的法令,是否管得住技術外流尚有疑問,但更可能的是先掐死自己。

例如現階段可被認為「敏感科技」的技術,大概不外乎5G、AI、互聯網等IOT產業領域,但很悲傷的是這些技術,台灣其實不擁有核心技術,更不是全球最前端的領先者;台灣企業在研發這些技術,基本上還是靠與國外的合作(如高通)。政府只要訂下一個嚴厲的管制輸出限制,大概合作夥伴就跑光;照業者的說法:所有商機立即喪失,技術研發、創新也會停住,無法前進。

當然,山不轉路轉,企業要規避這種不合理的管制,能作的應該就是:海外另外成立公司,把技術合作與研發直接就放在政府管不到的國家。原本政府想要產業升級、企業多多把研發中心設在台灣的期待,就完全不必寄望了,反而是把這些研發技術都往外推吧!

難道這就是政府要的結果嗎?回首過去,政府應看看有多少台灣企業被不合理的管制管到商機盡失、競爭力下滑?這部《敏感科技保護法》,還是讓它繼續塵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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