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再說電價─放棄核電,卻由大戶承擔,對嗎?

2022-07-18 07:10

? 人氣

台灣電價調漲,企業節電話題備受關注。(圖/Unsplash)

台灣電價調漲,企業節電話題備受關注。(圖/Unsplash)

蘇俄入侵烏克蘭,拜登帶頭要求世界各國經濟制裁蘇俄,杯葛蘇俄化石燃料的出口,造成全球化石燃料的全面上漲。臺灣發電配比中,化石燃料占比高達83.4%,台電公司的供電成本大幅飆升,將連帶電價飆高。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經濟部於6月27日召開111年電價費率審議臨時會,審議會決定,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5%,高壓用電均價將從2.6990元/度調漲為3.1039元/度,特高壓從2.2354元/度調整為2.5707元/度。同時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住宅1,000度以下、小商店及低壓用電、高壓以上6類產業及高中以下學校不調整。經精算後,平均漲幅為8.3%。經濟部表示,此次調整後,將影響上市櫃公司約290億元。在審議前,媒體報導說台電今年累計虧損已達500億元,而中油吸收了進口液態天然氣的漲價,今年累計虧損也有800億,故目前的漲幅並無法完全解決中油與台電虧損的問題

由於政府能源政策錯誤,廢棄發電成本非常穩定的核能發電不用,反而大幅拉高成本不穩定的化石燃料發電占比,讓供電成本的的增幅失控。現在,政府決定放民生用電一馬,由用電大戶單獨承擔漲幅,這是政策決定;出發點是什麼,各人各黨自有解讀,在此不評論,但民眾應該認知到,由大用戶承擔漲價的衝擊,純由供電成本來看,對大用戶來說是不公平的

電力系統的供電成本包括三部分,發電、輸電、與配電。電力系統將電力設施發的電升壓到345 KV或161 KV,壓力的升高可以降低電能在傳輸時的線損,這部分的花費為輸電成本;高壓電送到使用端時要將電壓逐步降低,方能供給用戶,對用電功率需求較低與用電量較少的用戶 (民生用電),適用壓力為110V、220V或380 V,視為低壓用戶。向低壓用戶供電,電力公司需要負擔配電設施的建構與運維費用,同時也要承擔較高的線損。依電力公司的規定,如果用戶的契約容量高於100瓩,台電供電的壓力是22.8KV或11.4 KV,契約容量是用戶告訴台電所需要的功率,這是高壓用戶;高壓用戶要自行將電壓降到110、220或380 V使用,高壓用戶要籌建自己的內部電網,這些設備的採購、興建、維護、與運轉費是用戶自己的事,與台電無關,電力在內部電網傳輸時的線損也是自行吸收。如果契約容量再增加,供電壓力會提高到69 KV、161 KV。而當契約容量超過225,000瓩,供電壓力為345 KV,這些是特高壓用戶。對電力公司而言,高壓與特高壓用戶的供電成本是不一樣的!曾有人誤認高壓或特高壓是針對工業用電,如果高壓與特高壓用戶的費率較民生用戶低,是要庶民貼補企業,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