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觀點: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2022-03-2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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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依據東吳大學於2019年9月24日回復給台北地檢署的東人字第1080007312號函,蔡英文於1983年9月1日至1984年2月15日為該校兼任講師,1984年2月16日至1987年7月31日為該校兼任副教授,但總統府於2019年下半年迄今所召開的記者會或以總統府發言人所發之臉書甚至蔡英文自己的臉書,從來都不提,她曾於她所聲稱的博士論文在1983年10月中旬口試時任教於東吳大學之事實,因如她承認1983年9月1日起她已任教東吳大學,將會與她聲稱的出國口試日期嚴重撞期,對1個新任兼任講師而言,是否有可能在第1學期上課甫1個月餘,就請長事假16天?故蔡英文極度遮掩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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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蔡英文於1983年被政大打了回票後,於1984年捲土從來,改走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下稱國科會)的門路。依教育部於1984年8月10日以台(73)高字第31341號給政大的公函,其說明一即表示是依國科會8月4日(73)台會綜字第08295號函辦理;而其主旨則是:「  貴校73學年度『擴大延攬旅外學人回國任教案』推薦之蔡英文先生,經核合於比照副教授級補助。惟請補送其正式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到部備查。」形式上的書面看起來,是政大自行推薦蔡英文給教育部,但教育部又是依國科會函辦理,顯然國科會介入其中,而且還名義上反是由政大推薦給教育部,教育部被動接受。事實上,據當時熟知此事的政大人私下對彭文正爆料,此案是由總統府秘書長馬紀壯帶著禮物(一幅字畫)到政大見歐陽勛校長,在戒嚴時期蔣經國總統的秘書長出面到政大,絕對是一件大事,使得歐陽勛校長再也無法拒絕。而依政大教職員動態登記表,蔡英文任政大法律系客座副教授期間是1984年8月1日至1986年7月31日,專任副教授則始於1986年8月1日。又依政大教師評審委員會1984年9月24日第60次會議紀錄,蔡英文之客座副教授送審,非但未經法律系系評會及法學院院評會審查,更未經校評會討論表決,而是列為報告事項,是由校長核定先發聘書,故賀德芬教授說蔡英文是「三無」教授:無論文、無學位、無審查,確屬的論,蔡英文是先聘未審,而非先聘後審。甚至政大與教育部於1984年間都從未看過蔡英文所聲稱的LSE 1984年3月14日博士學位證書原件(不論是被稱為原本或正本),而都只見過備查之影本。此從上揭教育部1984年8月10日函要求政大補送其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到部備查,而政大即於1984年9月13日以(73)政學字第2169號函檢奉蔡英文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到教育部即可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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