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專欄:我為什麼不反對共產黨修憲?

2018-03-03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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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作者認為該反對的是共產黨專制,不只是領導人任期。圖為去年中國北京火車站的民眾觀看習近平介紹中央政治局常委(AP)

中共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作者認為該反對的是共產黨專制,不只是領導人任期。圖為去年中國北京火車站的民眾觀看習近平介紹中央政治局常委(AP)

中共宣佈修憲,引發各界議論紛紛。雖然習近平的這一舉動驗證了此前我在兩本批判習近平的、加起來上千頁的書(《中國教父習近平》《走向帝制:習近平和他的中國夢》)中的預言,但我並不像某些朋友那樣義憤填膺地反對此事,甚至用起草公開信、聯名信的方式來強烈地表達反對意見。因為我並不認為中國有憲法,並不認為中國有憲政,甚至不認為中國是一個正常的「現代國家」。美國學者白魯恂(Lucian Pye)說過,中國到現在仍然是「一個試圖偽裝成國家的文明」。其實,他說得還是太客氣了,中國哪裡是文明,根本就是「不文明」或「反文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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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對共產黨修憲,首先是因為在中國討論「憲法」和「憲政」這些概念,本來就是「黑色幽默」,好像津津有味地跟太監描述性高潮的感受,太監根本無法感同身受。那麽,為什麼説中國既沒有憲法也沒有憲政呢?在中國,一個司空見慣的事實是:從執政黨到平民百姓,誰都不尊重也不相信憲法。劉少奇拿著憲法企圖保護自己,照樣死無葬身之地;我拿著憲法質疑那些沒有搜查令就上門抄家的國保員警,他們輕蔑地將它扔到地上。

十多年前,經濟學家和憲政學者楊小凱在去世前夕寫過一篇名為《怎樣才能使憲法得到尊重》的文章。他指出,憲法之爲憲法,憲政之爲憲政,應當具備六個要素:

第一,憲法要有權威才能得到尊重,而憲法權威來自被治者的同意。所有成功的好憲法都規定了最嚴格的被治者的批准程式,一般需要通過公民投票,經三分之二以上公民通過,憲法才有合法地位和權威。憲法要有權威還必須有嚴格的修改程式。不經充分自由辯論就可輕易修改的憲法是不可能有權威的。

第二,在憲法的制訂和通過時,必須要有執政者的反對派參加。憲法不能只代表執政者的意見,還必須通過非執政者代表,特別是反對者以及少數派的同意,才能具有合法性以及能被施行的條件。在憲法制訂的過程中必須讓各方,特別是反對派,都願意參加,憲法才能具有真正的合法性。

第三,憲法要有讓所有競爭執政權的各方,擁有公平競爭執政權的遊戲規則。憲法不應該保障某些政黨或集團擁有優於其它政治團體獲取政權的權力。

第四,憲法必須明載限制政府權力的條款。

第五,憲政對政府的權力應該實行分權制衡。政府最高的權力機構中,具有平行、互相不隸屬的權力。

第六,憲政必須防止政教合一。

己逝中國經濟學家、憲政學者楊小凱對憲政的定義,在作者看來不適用於中國。
己逝中國經濟學家、憲政學者楊小凱對憲政的定義,在作者看來不適用於中國。

以之衡量中國的現狀,中國名義上確實有白紙黑字寫成的、堂而皇之的「憲法」,但這部憲法是爲惟一的執政黨、獨裁黨、專制黨服務的「皇帝的新衣」。它是妓女的「貞節牌坊」,它是屠夫盜賊的「丹書鐵券」,稱之為「憲法」,乃是對憲法的玷汙和羞辱。

我不反對共產黨修憲,第二個原因是,我並不認為此前的中國憲法有多麽進步。換言之,我並不認同習近平試圖推翻的包括「八二憲法」在內的「鄧小平的遺產」由多麽寶貴。中國新聞工作者李大同發表了一封反對共產黨修憲的公開信,其主要立足點是對「八二憲法」及「鄧小平遺產」的肯定,他寫道:「一九八二年憲法對中國國家領導人任期不得連續超過兩屆的規定,是中國共產黨和全體中國人民,經過文革巨大苦難,痛定思痛後採取的一項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政治改革舉措,是防止個人獨裁、個人淩駕於黨和國家之上的最高也是最有效的法律制約……也是鄧小平最重要的政治遺產之一。」公開信又稱,「中國只能在這個基礎上前進,而絶無任何從此倒退的理由。取消國家領導人的任期限制, 將被全世界文明國家所恥笑,開歷史的倒車,將埋下中國再次陷於動亂的種子,始害無窮。」

我無法同意李大同等體制內開明派將「八二憲法」視為「改革共識」的觀點。從本質上來看,「八二憲法」與即將打上習近平烙印的「習近平憲法」相比,並無二致。其調整的只是共產黨內部的權力分配方式而已。共產黨多次修改憲法,但憲法的前提,即「中國共產黨的絕對統治」,在一九四九之後從來沒有改變或動搖過。

中國報人,《中國青年報》的《冰點周刊》主編李大同公開信反對習近平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
中國報人,《中國青年報》的《冰點周刊》主編李大同公開信反對習近平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

吊詭的是,在肯定「鄧小平遺產」這一點上,李大同等開明派、改革派知識分子,與鄭永年、胡鞍鋼等「溜鬚拍馬派」、「建制派」居然不謀而合——後者在胡錦濤時代提出「集體總統制」、「中國式的賢人政治」、「中國特色的接班人選拔方式和平穩的權力交接方式」等說法,認為這些正在成形的制度已然超越了西方勞民傷財的全民普選制。

實際上,在「八二憲法」和「鄧小平遺產」當中,從來就沒有防止獨裁暴政的成分——否則,它為什麼不能阻止六四屠殺的發生呢?它只是將毛式的、帶有更多不可預測性的個人獨裁,改成「寡頭集體共治」而已。比如,胡錦濤擔任總書記的時代,「九龍治水,各管一攤」,周永康執掌政法委和武警等強力機構,獨行其是,肆意妄為,製造了無數人權災難;而在習近平時代,習近平親自執掌政法委、中紀委(王岐山只是其打手)等所有強力部門,親自實施「七零九」全國人權律師大抓捕,這兩種模式同樣邪惡,在它們之間作「壞」和「次壞」的比較是毫無意義的。既不能因為習近平整肅了作為政敵的周永康,就認為習近平將爲中國帶來「法治國」之願景;也不能因為習近平不斷集權、露出猙獰面目,就轉而懷念周永康「分權」的「美好時代」。「鄧小平的遺產」跟「毛澤東的遺產」相比,似乎面目全非,實則骨肉相連。在這一點上,習近平比李大同看得清楚:前三年和後三十年都是共產黨統治,不可人為割裂並製造兩者之間的矛盾。是故,我絲毫也沒有李大同那種捍衛「八二憲法」和「鄧小平遺產」的熱情。

我不反對中共修憲的,第三個原因是,國家元首的任期制並不必然對應著政治制度的民主或專制。幸虧我是習近平執政以來寫過最多批判習近平的文字的評論人,否則我這樣説立即就被人們看作是爲習近平辯護。

俄羅斯總統普京(AP)
俄羅斯總統普京從總統到總理,再從總理到總統,掌權已二十四年,任期限制對他毫無作用。(AP)

許多針對最高領導人任期有嚴格規定的政權,並不必然是民主政府。比如,俄羅斯憲法規定總統只能連任兩屆,普京卻可以玩弄權謀術成功規避之:普京當完兩屆任期總統,繼而扶持其心腹麥德韋傑夫當傀儡總統,自己當總理,在此期間權力全部掌握在總理手上(且將總統任期由四年延長到六年);等到麥德韋傑夫任滿一屆,普京又回鍋當總統,且再連任兩屆。這樣,普京即可掌握最高權力超過二十四年之久(甚至還可以來一次循環)。

反之,許多並未限制最高領導人任期的政權,也並不必然是獨裁政府。美國在羅斯福連續四次當選總統(羅斯福在最後一屆任期內去世,該任期並未完成)之後,才著手修訂憲法,確立總統只能連任兩個四年任期之限制。我們並不能説在此之前,因為美國沒有限定最高領導人的任期,美國就是一個專制國家。

再舉一個例子,德意志第一帝國的重要締造者、「鐵血宰相」俾斯麥,掌權長達十九年之久。那時德國憲法對首相亦並無任期限制。雖然德意志第一帝國算不上充分民主化的國家,但憑藉常識就可以判斷:即便是有任期制限制的江澤民和胡錦濤時代,比起沒有任期制限制的俾斯麥時代來,也要黑暗和專橫若干倍。一黨獨裁是病根,最高領導任期制只是枝葉。

所以,我的意思是,最高領導人的任期制,不是民主憲政體制的關鍵因素。即便習近平不修憲,不刪去原憲法中的最高領導人任期限制,他照樣可以在原有的體內部找到終身掌權或垂簾聽政的辦法。我們反對的對象,是大一統、中央集權的野蠻中國的存在,是共產黨「一黨獨裁、遍地是災」的現實,而不應當只是習近平修憲這件「趙家人的家務事」。

*作者為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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