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勞基法如何保兩全 ——修勞基法建議

2018-01-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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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政府不能喊假的。勞工APP能讓信息更及時,更準確,或許是勞動部門開始智慧化的一步。若能進一步展現出解決問題的智慧,原本爭論各不相讓的,在清晰的證據面前也要低頭。原本直覺要反對的解法,轉而認為其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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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核心邏輯

選A還是選B,如何才能兩全?答案是兩者都不能選,要選擇兩者的超集。不要先入為主,以為只能二擇一,然後皺著眉頭,玩起兩害相權的大棋局。想要避免顧此失彼,兼容彼此,自然要找出本質上的共同基礎,針對共同基礎的方案才會是兩全之策。不同需求的勞工以及不同需求的資方,他們的共同基礎其實是自主選擇權,立法保護選擇權,兼容各種不同需求。IT業把“兼容”的把戲玩到了極致。主事者們如果諮詢下IT人士,一定會有啟發。

圖表7-1 核心邏輯圖。(作者提供)
圖表7-1 核心邏輯圖。(作者提供)

對勞工來說,勞資協議靠不住,所以要發展自我保護機制。對於勞檢和勞團來說,既然不夠好,就必須自我進化,而不只是企圖讓他人進化。從這三方出發,如上圖所示,走向了共同的聯結,一起實現共同的目標。另外,也剖析資方的需求,討論了媒體、青年等角度。

筆者個人的觀點是「要理念更要有方法」,方法的探索要多於理念。在這個AI人工智慧洶湧來襲的時代,人的智慧也得更努力挖掘出潛力,絶不要輕言無解,逕自放棄。

政府先問問自己能做得比市場好嗎。能就做吧,不能那就交給市場。政府充分理解並調用自由市場的工具,四兩撥千斤。好比市場不符期待時,加個導流閥門,經過誘導,最終又是讓自由市場做人們期待的事。

在本文完整版會有更多論述,附錄有導讀。

■結語

這些想法全因受氛圍衝擊激發,外行的直觀認知加上一些的邏輯思辨。可行性不知會有多高,但新意一定有。若能觸動專業人士的思考,最終把法案和配套做得更妥善,各方滿意,那就是筆者的最終願望。

世大運好不容易激起的自信,可以透過努力延續。祝福台灣的勞工,祝福台灣的經濟。

*作者為閩南人,旅居上海,從事IT。本文擷取自作者《毫釐之差 不能之能——勞基修法求兩全》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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