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除了遺憾連抗議都省了 綠委要不要找個部長以「可恥」祭旗?

2017-02-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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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當然就應該有二,《金門協議》簽署十九年之後,二00九年馬政府與對岸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詐欺罪嫌含括在內,依照這個協議,涉案者依協議在得於司法程序終結後遣返,不必擔心回不了台灣,此外,依協議之人道探視原則,對岸應該為涉案家屬提供探視便利,這是我們為國民─即使為犯罪嫌疑人─應該提供的基本人權保障,根據這個協議,兩岸也曾經在六國同步行動,各自帶回嫌犯,二0一一年六月間,警政署即曾派出專機分別從澳門、印尼接回一百二十二位和一百零一位台籍嫌犯。

對岸既願意繼續落實李登輝總統時代簽署的《金門協議》,沒有道理不落實馬英九總統時代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蔡政府不要再對兩岸協議棄之如敝屣,要知道不論是共同打擊犯罪或經貿交流,協議的本質並無二致,前提都在保障國人基本權益。

這一回,民進黨或時力立委不再指著政務官罵「可恥」,勉強算是政黨三輪替之後的「正向」發展,就是不知道綠委經過這一年的「罵人三溫暖」,能否體會不論是國際現實、或政府所能為之事,其實並無藍綠之別?相對而言,馬政府的政務官被罵臭頭之餘,做的事即使不是更多,肯定也不比蔡政府的政務官少,而他們甚至等不到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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