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除了遺憾連抗議都省了 綠委要不要找個部長以「可恥」祭旗?

2017-02-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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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詐騙案台嫌遣返中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文琪率領10人小組飛抵北京。此景不知在蔡政府能否再現?(美聯社)

肯亞詐騙案台嫌遣返中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文琪率領10人小組飛抵北京。此景不知在蔡政府能否再現?(美聯社)

「不保護我們國民,就不需要法務部,今天政府的態度,完全喪權辱國,失去維護國民基本權利立場,這位部長如果今天是這樣的態度,我認為她離開委員會之前,就應該要辭職了!」─段宜康質詢羅瑩雪,2016/4/14。

去年四月中,蔡政府就任前,發生肯亞詐騙集團台籍嫌犯遭強行押走並遣送中國,立委段宜康以外交部奔走並向肯亞聲請禁制令、陸委會也向對岸表達立場要求依舊共同合作打擊犯罪協議協調押人行動,而法務部悶聲不吭,痛罵時任法務部長的羅瑩雪「可恥」!羅瑩雪毫不相讓,兩人互槓是「民粹」與「官粹」,羅瑩雪槓上的不只段宜康,還有時代力量的徐永明和黃國昌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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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內閣總辭後拍畢業照.羅瑩雪部長受媒體熱訪.(陳明仁攝)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在卸任前肯亞詐騙案與綠委舌戰。(資料照/陳明仁攝)

一年不到,再次發生西班牙內閣部長會議決定將詐騙集團中二百六十九名台籍嫌犯遣送中國大陸,我外交部聲明「深表遺憾」,陸委會隔空「呼籲」對岸「珍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果」,將涉案人引渡回台之外,看不出還有沒有更強硬或具體的作法。至於法務部,既無遺憾也無呼籲,能怎麼辦呢?兩岸「共打」機制從去年五二0迄今,基本斷線,無從溝通,遑論協商,除了靜待西國司法程序,完全沒輒。

根據統計,自五二0以來,有一百三十七名台籍詐騙嫌犯被遣送中國大陸,除五月間土耳其詐騙案四十二人遣返台灣、八月間印尼詐騙案十一人押解返台;其他包括六月間和八月間的兩起柬埔寨詐騙案共三十八人遣送中國,八月底亞美尼亞詐騙案七十八人遣送中國,十月底馬來西亞詐騙案則有二十一人遣送中國,若再加上這起去年底的西班牙詐騙案的二百六十九人,台灣真成了詐騙輸出國,尷尬的是,在各國參與積極偵辦的都是中國,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曾在國會坦言,中國偵辦犯罪動作之大,「連刑偵局長楊東都親自到馬德里舉行記者會會說明。」

而台灣?只能「傳遞希望展開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偵查的訊息」,遺憾的是,陳明堂也坦承,兩岸共打自五二0迄今,「實質互動是停擺的。」最後一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熱線」,就是去年四月發生的肯亞詐騙案,當時播通之後,口頭歡迎我方派員前往,之後又傳真表達不方便,然後呢?就沒有然後了。

不論是民進黨或時代力量立委再怎麼激動,也改變不了「罵人換不回人」的現實,兩岸橫亙的大冰山,靠罵人也破不了冰,唯一解決之道只能在「前人累積的兩岸互動成果」中找解決之道。舉例而言,去年九月移民署就在馬祖南竿福澳港,依照一九九0年簽訂的《金門協議》,在兩岸紅十字會見證下,交接八名中國偷渡客給中國,同時接回三名台灣人回台,這是蔡政府就任以來第一起以金門協議互遣偷渡犯的案例;今年初(元月)也曾在馬祖互遣偷渡犯讓他們各自回鄉過年

有一當然就應該有二,《金門協議》簽署十九年之後,二00九年馬政府與對岸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詐欺罪嫌含括在內,依照這個協議,涉案者依協議在得於司法程序終結後遣返,不必擔心回不了台灣,此外,依協議之人道探視原則,對岸應該為涉案家屬提供探視便利,這是我們為國民─即使為犯罪嫌疑人─應該提供的基本人權保障,根據這個協議,兩岸也曾經在六國同步行動,各自帶回嫌犯,二0一一年六月間,警政署即曾派出專機分別從澳門、印尼接回一百二十二位和一百零一位台籍嫌犯。

對岸既願意繼續落實李登輝總統時代簽署的《金門協議》,沒有道理不落實馬英九總統時代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蔡政府不要再對兩岸協議棄之如敝屣,要知道不論是共同打擊犯罪或經貿交流,協議的本質並無二致,前提都在保障國人基本權益。

這一回,民進黨或時力立委不再指著政務官罵「可恥」,勉強算是政黨三輪替之後的「正向」發展,就是不知道綠委經過這一年的「罵人三溫暖」,能否體會不論是國際現實、或政府所能為之事,其實並無藍綠之別?相對而言,馬政府的政務官被罵臭頭之餘,做的事即使不是更多,肯定也不比蔡政府的政務官少,而他們甚至等不到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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