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讓筆者喬治回想起1994年在馬里蘭州切維蔡斯(Chevy Chase)買房的經過:房仲告訴他,必須趕快決定要不要買,因為另一對來自阿拉斯加的夫婦也要出價。當時,喬治在辦理銀行貸款時,這位房仲也幫了很大的忙,介紹貸款仲介給他,而喬治為了利率折扣點數付了一大筆錢。或許,真的有一對來自阿拉斯加的夫婦也對他想買的房子感興趣,也要出價。但喬治一直為了仲介幫他辦的利率折扣點數心懷感激,現在他終於恍然大悟!
結帳時,荷包大失血
每個消費者都知道信用卡可以讓人先享受、後付款,這個原理實在太簡單了,因此經濟學教科書不會提。一般零售商在訂價時,都會一併考慮利潤和管銷費用;就像計程車司機,如果車子是租來的,每個月必須支付租金100美元,他會發現成本不止於此,還得加上油錢等,才能養家餬口。店家要能夠生存,最起碼要能打平店租、水電費和人事費用。超過損平點之後,每多賣出一項商品都能增加獲利。如果商家可以發明一種能夠令人失心瘋的藥丸,讓顧客吃了之後,這個也買、那個也買,對於增加獲利肯定是非常無價。
其實,這種迷藥早就有了。我們也可以想像,所有店家早已用得不亦樂乎,而專門生產這種迷藥的人也發現如何從店家和消費者身上汲取利益。這種迷藥就叫做「信用卡」,每個人的錢包總有好幾張這種卡片。
信用卡有一種魔法讓我們相信,我們只會買自己需要或想要的,不會輕易接受暗示而多花錢──「請問要刷卡或付現?」不過,我們的消費行為的確會受到使用信用卡的影響。首先,證據顯示,習慣使用信用卡付款的人錢花得比較凶。心理學家理查德‧范伯格(Richard Feinberg)發現,以支付餐廳帳單為例,使用信用卡付款的人給小費比較慷慨,比付現者多出13%。另一項研究調查美國東北部一家百貨公司顧客的購買行為,發現持有信用卡的人會買得比較多。然而,這樣的差異並不能證明信用卡是使人花較多錢的主要因素,因為信用卡持卡人與無信用卡者本身的經濟條件就有不同,我們必須確定是信用卡、而非那些差異,是造成他們不同消費模式的主因。
為了解開這個問題,范伯格主持了兩項進一步的社會心理學實驗。在第一項實驗中,研究人員暗示受測組可以使用信用卡,對控制組則沒有提供刷卡暗示。為了暗示他們可以刷卡,研究人員把萬事達卡(MasterCard)的標誌放在櫃檯一角。然後,研究人員給受測者看七張商品圖片,請受測者說出他們願意支付的金額(可刷卡):兩件洋裝、一個帳篷、一件男性毛衣、一盞檯燈、一部電動打字機(此實驗是在1980年代初期進行)和一套西洋棋。沒有刷卡提示的控制組,也回答了相同的問題。研究人員發現,接受刷卡提示的受測者願意花的錢比控制組多。就價格差異而言,差異最小的是11%(帳篷),最多的甚至高達50%(其中一件洋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