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慶房屋抹黑行銷手段一審判決敗訴!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永慶房屋與好房網關係密切

2023-09-0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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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永慶房屋與「好房網」攻擊同業敗訴。(圖/唐可欣攝)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永慶房屋與「好房網」攻擊同業敗訴。(圖/唐可欣攝)

2023年七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好房國際敗訴,而敗訴判決書則來自近年台灣兩大房仲業者信義房屋與永慶房屋的訴訟攻防,根據判決書內容,信義房屋自2021年提告永慶房屋利用負責人家族持股公司好房國際旗下媒體好房網,惡意報導負面新聞,並透過數據平台購買信義房屋品牌關鍵字投放惡意廣告,侵害該公司商譽,台北地院7月判決永慶房屋敗訴,並要求賠償300萬元,對此,公平會委員暨輔大法律系教授陳榮隆表示,不應以「先司法、後行政」為消極理由,放任市場干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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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慶房屋透過好房網進行不實抹黑? 判決書:認定永慶房屋與好房網關係密切

根據判決書內容,信義房屋指控永慶房屋董事長孫慶餘利用妻子林淑貞擔任負責人的網路媒體-好房網,片面報導信義房屋的消費爭議,而其內容盡數偏頗陳述,並未經由調查,因此信義房屋主張此為不實抹黑,「詐騙、勾結投機客、黑心」等字詞出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認定,孫慶餘、林淑貞為配偶事實,並認定永慶房屋與好房網關係密切。

永慶房屋透過購買Google關鍵字廣告,讓民眾在搜尋「信義房屋」時頁面跳出現「永慶房屋警示黑心仲介手法-拒絕聯手投機客兩面賺價差」、「永慶房屋堅持不賺差價、不坑殺消費者,杜絕黑心仲介操弄、維護消費者權益……。」等片面報導,根據判決書內容,認為永慶房屋借此影射信義房屋為黑心仲介。

媒體提出2項質問,一是針對新型態的不公平競爭,負責處理妨礙競爭行為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未來該如何規範?而是當數位平台成為業者購買關鍵字、散播負面訊息的新工具,台灣卻仍無法可管?

信義房屋指出,過去曾兩度檢附資料向公平會提出檢舉,指控永慶房屋與好房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希望公平會予以行政法制裁停止抹黑行為。

根據公平會說法,由於兩方涉及刑事、行政責任,公平會堅持採以「先司法、後行政」的作法,邀請信義房屋先向檢察機關提起刑事告訴,而非優先採用《公平法》第24條「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進行處置。

7月一審判決結果公告後,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若是信義房屋若提出新的檢舉案,公平會會根據司法判決列入參考,並按法規評判,但儘管台北地院以經永慶房屋違反《公平法》,法院是審查期民事侵權行為等,公平會則是審查是否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陳志民強調,同法條,公平會著眼處理的方向也不盡相同,未必會按法院判局作為判斷依據。

而其他媒體訪問前公平會委員、輔大法律系教授陳榮隆則提出不同看法,他認為,公平會本質應是維持市場秩序,角色應該更積極,而非消極以「先司法、後行政」為由,持續放任市場干預行為。

陳榮隆解釋,若一案同時違反《刑法》及行政法,常態會讓司法先行,因為秉持「重罪吸收輕罪」精神,避免重複開罰,但陳榮隆指出,僅只是涉及《刑法》涵蓋部分,若在行政法範疇,公平會判斷有可能影響市場秩序,則可要求業者暫停行為,若該業者仍就不予以處理,當事者可自行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Google、Meta非台灣公司缺乏管制法規 盧世祥:政府機關應在行政作為和法規面盡速補洞

數位平台成為透買惡意廣告、關鍵字、散播負面訊息工具,媒體採訪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秘書長暨律師蔡步青,蔡步青指出,關鍵字爭議可分為兩種行為,一種是借用對手名字「搭便車」拉抬自家產品;另一種則是此次永慶房屋案,目前僅一審判決出爐,待三審定讞後將更具有啟發性,補足以官兼字作為負面行銷的行為案例。

蔡步青表示,台灣目前沒有像歐美國家,訂定規範購買關鍵字違法行銷的專法,而Google、Meta等數位平台都非台灣本地公司,規範難度較高,目前仍傾向由業者自律,提供申訴、檢舉管道等。

此外,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董事暨資深新聞工作者盧世祥認為,永慶房屋案牽涉產業競爭、市場秩序維護,而針對好房網,盧世祥表示,媒體本質要求真實跟平衡,好房網並無做到,永慶房屋又以此媒體進行負面宣傳,會造成誤導購屋民眾,政府機關應在行政作為和法規面盡速補洞,否則最後影響的還是消費者權益。

最後,永慶房屋回應,此案已經進行上訴,並指出信義房屋指稱關鍵字廣告為刊登於《鏡週刊》的一篇文章,永慶房屋強調,全文並未提及其他仲介品牌;而限制永慶房屋購買關鍵字,將使永慶房屋營業自由及言論自由都受到限制,未來若要做公益回饋社會、或是開展新創服務,此類廣告都受到限制,永慶房屋認為判決並不合理,此外,永慶房屋強調,永慶房屋與好房網分屬各自獨立經營的獨立法人,彼此屬於不同行業領域,並無從屬關係。

信義房屋依照判決書回應,台北地院是因永慶房屋及好房國際同以信義房屋關鍵字,投放多篇與信義房屋相關的扭曲負面報導,故禁止永慶房屋及好房國際購買信義房屋字串為關鍵字,且法院同樣認定永慶房屋購買信義房屋關鍵字的行為,對信義房屋的名譽權、商譽造成重大損害,至於永慶其他購買關鍵字的行為,法院並未禁止;信義房屋依照判決書強調,關於永慶房屋與好房網之間的關係,判決書中明確認定,兩家公司負責人為配偶關係,同時好房網負責人林淑貞也是永慶房屋的共同創辦人及股東,兩家公司關係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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