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重劃法規不足 學者:開發商遭背信罪起訴不合理

2023-06-0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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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學基金會日前舉辦自辦市地重劃爭議座談會,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陳立夫認為平均地權條例的法規嚴重不足,只有十二個條文做規範,同時市地重劃都是基於公辦的角度去制定,之後為了自辦重劃,只增加了一個第58條容許自辦市地重劃,但相關規範卻沒有進一步去加以修正,因而產生許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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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認為法規不足,造成目前自辦市地重劃有三大問題,一沒有承認專業實施者角色,開發商為了主導重劃會,他可能要想辦法成爲地主,其實是不需要的。二民間專業實施者進來重劃會之後,地主未區分簽約或沒簽約者,如果全部都依契約,開發商就不需要去計算費用負擔。三費用負擔編列支出,要求要按照公家部門的標準來編列審核,導致不合理之處。

楊智傑認為法規的不足,甚至引人入罪,「已簽的地主也可以反悔,因爲法規中沒有載明,已簽約的地主就只能依照契約,導致專業實施者如果稍微調高一下這些費用的話,檢察官就將開發商以背信罪來起訴,產生不合理的結果。」

除了檢討制度上不合理,對於當年文林苑事件造成全台都更陷入黑暗期,部分學者理想上認同保障個人私權,但也不可忽視公共利益,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陳明燦認為如果100個土地所有權人,只有一位公保地所有權人反對,從比例原則來看,每個人土地都有公用的義務,土地的一個所謂的先義務性,從私權保障跟另外99位的土地所有權的保障來看,必須衡量比例原則,確實在准駁的時候要列入考量。

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更不諱言的表示,比臺灣國民所得更低的一些國家,都市外觀都如此整齊美觀,而我們的都市難道不是公共利益嗎?其實很多國家都有市容法或者景觀法,這應該都是人民福祉和跟公共利益問題,因此相關單位必須好好執行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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