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屯市區山豬出沒 農業局派出專業團隊圍捕並追查飼主

2023-04-1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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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農業局派出專業團隊人員,到南屯區好市多超市附近圍捕正在閒逛的山豬。(圖/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府農業局派出專業團隊人員,到南屯區好市多超市附近圍捕正在閒逛的山豬。(圖/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府農業局接獲民眾報案,在南屯區好市多超市附近有山豬出沒,恐對附近居民及交通造成驚擾,市府農業局出動專業團隊進行圍捕,並找尋飼主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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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農業局表示,13日上午8點半接獲1999通報,有民眾反映台中南屯區好市多鄰近花圃有山豬出沒,農業局接獲通報隨即邀集專業團隊協助處理,因通報人表示該山豬有人飼養,經團隊評估如麻醉抓捕移置恐造成與飼主間產生爭議,因此先以不造成動物驚嚇為原則,將山豬圍於原處監管,同時由南屯區派出所人員繼續追查飼主。

後續考量山豬體重約20公斤左右,飼主尚待確認,為避免山豬影響行車及用路人安全,經請專業團隊人員先行捕捉並進行安置,現已順利完成,後續將釐清飼養者及飼養目的並依規處理。

農業局指出,因應民眾或其他相關單位會透過1999台中市民一碼通,通報無主經濟動物路上徘迴、掉入溝渠或坑洞,考量無主經濟動物部分具攻擊性,現場捕捉、救援及收容需有經驗的救援團隊及受專業訓練的獸醫師合法使用麻醉藥品,並於救援捕捉過程進行麻藥使用,因此農業局委託專業顧問公司協助,111年處理案件數共計94件,含家畜16件及家禽78件,112年至今38件,含家畜10件及家禽28件。

另外對於這起在市區發現野豬事件,是否有相關法令規範可約束或有相關罰鍰的問題,市府農業局表示,若後續經查明為寵物,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可出入場所,飼主未善盡管理責任,市府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裁處3,000~1萬5,000元;另也將查明是否具一定飼養規模,依畜牧法規定,豬隻飼養規模若達20隻以上,但未取得登記證書者,依違反畜牧法第6條規定可裁處3萬~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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