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會在什麼情況下誤導法院

2015-07-28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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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調查局的評估未必會推翻判決,但這的確表明他們需要認真複查案件。參與這些案件評估的律師必須找出法院還獲得了哪些證據。倘若這些案件以錯誤的毛髮分析為依據,就有可能重審,為含冤入獄的被告洗清冤屈。倘若最初的物理證據仍然存在,DNA測試或許可以令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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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驚的報告

即便是指紋分析等可信的證據也並非無懈可擊。研究顯示,同一位指紋專家可能在不同的案件背景下,對相同的指紋得出不同的結論。

以這些發現作為一定的事實基礎,美國國家科學院2009年發佈了一份法醫學現狀報告。作為對一系列實驗室醜聞和司法誤判的回應,這份報告的結論令人震驚。「以錯誤的法醫學分析為基礎的證據可能導致無辜的人含冤入獄。」該報告寫道,「從很多方面來看,法醫學領域的專業人士既無法確定其方法的有效性,也無法確保其結論的凖確性。」

這份報告不僅給美國的法醫科學家敲響了警鐘,也應該引起全世界法醫界的警惕。「它暴露出我們使用的許多方法存在嚴重科學缺陷,既包括對不同證據的檢驗,也包括對這些證據的解讀。」蘇格蘭鄧迪大學法醫學教授尼克·戴迪(Nic Daeid)說。

在各種法醫證據中,DNA是最為客觀的。由於涉及複雜的化學分析,所以DNA似乎在科學上十分嚴謹,成為了法醫學的黃金標凖。然而,陪審團似乎也不應該過快地相信他們在法庭上看到的DNA分析結論。

即便是指紋分析等可信的證據也並非無懈可擊(圖片來源:Thinkstock)
即便是指紋分析等可信的證據也並非無懈可擊(圖片來源:Thinkstock)

2010年,當我還在《新科學家》(New Scientist)雜誌擔任記者時,便與倫敦大學學院的伊特爾·德羅爾(Itiel Dror)和美國愛達荷州博伊斯州立大學的格雷格·漢普伊基安(Greg Hampikian)一起研究過DNA的客觀性。

我們從美國喬治亞州的一起真實的輪姦案中拿到了DNA證據,並將其交給17位經驗豐富的法醫,他們都來自同一家聲譽卓著的美國政府實驗室。

在最初的案件中,喬治亞州調查局的兩名法醫認定,根據DNA資料,最終被判有罪的凱利·羅賓遜(Kerry Robinson)不能從犯罪現場的樣本中排除。但當這份證據展現在另外17名法醫的面前時,他們卻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結論。只有1名法醫認為羅賓遜「不能被排除」,4名分析師認為證據不確定,12人認為可以排除。

然而,不能僅僅因為法醫學包含主觀成分就否認它的價值。這門科學仍然可以提供至關重要的線索,幫助執法人員將謀殺犯、強姦犯和其他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主觀性並不是個負面詞匯。」德羅爾說,「這並不意味著證據不可靠,但的確存在偏見,也有可能受到背景信息的影響。」

降低主觀影響

我們需要採取一些額外的保護措施,避免法醫的判斷受到無關信息的干擾。第一步就是確保他們不會得到無關信息,例如,不讓他們知道有證人指認嫌疑人在犯罪現場出現過,或者不讓他們知道嫌疑人之前有過類似的前科。另外一種措施則是向其披露相關信息——但只能在必要的情況下披露。「在必要的時候,應該為其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信息。但不要為其提供與工作無關的額外信息,否則就有可能影響他們的感覺和判斷。」德羅爾說。

至少在美國,這種措施已經開始落實:美國已經建立了一個法醫學全國委員會,其目的是加強這一領域的客觀性,並著眼於認知偏差等人為因素。但倘若要幫助法醫學重新樹立已然受損的聲譽,還需要在其他地方部署類似的戰略。

談到推導和證明過程,我們仍然要向阿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小說中的英雄好好學習。夏洛克·福爾摩斯曾經說過:「剔除其他因素,剩下的必定是事實。」

撰稿:琳達·格迪斯(Linda Geddes)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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