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會說,肯定是賺錢多的人才能找到老婆。而這個研究恰恰說不是這樣。事實上,結婚三年以內的男性並沒有這種工資溢價,是在三年以後,處於婚姻狀態的時間愈長,男性的工資愈高。研究者甚至發現,這個溢價不能用「結婚以後有人照顧自己」來解釋,也不能用「男人結婚以後責任感更強」來解釋。
真正左右這種溢價的,是他妻子的素質。研究者的結論是一位高收入和高學歷的妻子,對丈夫有「相夫效應」。說白了,就是男人和她結婚以後,變成了一個更好的人,所以才獲得了更高的收入。所以,不是好男人都結婚了,而是結了婚才變成了好男人。
這是經濟學家做的統計研究,只能使用可觀測的變數,所以談的都是收入、學歷這些「硬指標」。即便如此,我們也可以認為,這個研究說的其實就是布魯克斯所說的「婚姻的更高的目的」。
我認為這個「契約體制」並不僅僅是一種婚姻觀,對於任何嚴肅的事業而言也應如此。整天問自己喜歡什麼,永遠都在做選擇,沒有長性,這種生活其實並不愉快。自己親手創造一個更好的關係、一個更好的事業,乃至一個更好的自己,這種成就才最值得追求。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遠流《高手思維:《羅輯思維》人氣作家,要新、要硬、要讓你「得到」最有用的知識》(原標題:浪漫的真諦:愛比自私更有價值)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