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就會聽話了。」
打了,或許真的會聽話,因為基於恐懼。通常到最後,他會忘記為什麼被打,只記得自己被打。這是一種速成的方法,但是最痛苦,也最容易被忘記。就像我們一樣,我們會記得小時候曾經的羞辱,但是會記得原因嗎?
而且,孩子會模仿。難道我們希望,孩子以後要別人聽話,也是用暴力解決問題?
「你沒有小孩,不懂照顧小孩的辛苦。」
照顧小孩很辛苦,不用有小孩也會知道。但是,照顧孩子很辛苦,是不是代表就可以打小孩,這似乎是不同的兩件事。況且,這是我們自己選的、自己生的,難道要把辛苦的氣、生活的苦,出在孩子身上嗎?
「帶的人已經很累了,不要再苛求他了。」
沒有人否定帶小孩不辛苦,但是不打小孩,不是苛求,而是應盡的義務。因為小孩沒有能力反抗父母,錢是父母給用的、房子是父母給住的、身高、體重不如父母,難道父母打小孩,小孩可以打回去嗎?
「爸,我跟你說,你不要再外遇了,下次再讓我看到你跟阿姨親嘴,我就要你罰跪,聽到沒有?」
「媽,我跟你說,你不要再滑手機了,下次你使用手機超過十分鐘,我一定拿藤條打你,知道嗎?」
如果這聽起來很荒謬,為什麼主詞替換以後就很正常?
「你很會帶,你來。恐怕你也不過就是嘴砲而已。」
其實我不知道我會不會帶,但也就是這樣,所以我不一定敢生小孩。這是對生命負責任的態度,或許,有天有了小孩,我也會失控,但是至少我會嚴格要求我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該用暴力對待其他人。
「不然你要我怎麼辦?」
求助。不論是其他家人、諮商師、社工等等,都是我們無力教養孩子的幫手,但是讓小孩罰跪、打耳光,絕對不是「不然我可以怎麼辦」的選項。
「小時候我們還不是這樣過來的。」
所以,你快樂嗎?不論是那時候,或是現在。你的行為模式,沒有被暴力的陰影複製嗎?
「我也是為了他好。」
其實,這句話套用在別人身上,不是也一樣?我打我朋友,是因為他吸毒;我打我同事,是因為他遲到。我打我認識的人,是因為他在我車上吃東西,弄得滿地都是。
「為你好」,這是最高級、不帶髒字的髒話。
其實,打人的父母,是不是坦承自己情緒無法控管,習慣用打人解決問題就好了。打朋友會有傷害罪、還有可能被打回去,但是打沒有反抗能力的小孩,可以說是管教,行使懲戒權,而且用這種方式可以讓自己壓力變小。一邊打,一邊流淚,是為自己哭,還是為小孩哭?
最後,希望我們不要再對子女打巴掌、罰跪、踢背的父母說聲加油了,他們不需要加油,而是需要求助。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
責任編輯/李艾庭